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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31
🔵資格條件:
(一)國民中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二)品德端正,無不良紀錄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四)具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以上。
🔵工作項目:
公務車駕駛勤務、車輛清潔保養維護、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會(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或中正區濟南路2段1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請於113年7月31日止(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備妥下列文件掛號郵寄本會秘書室謝小姐(02-33438736),信封上請註明「參加駕駛甄選」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履歷表1份 (附件)。
(二)最近三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五)職業小客車駕照正反面影本1份。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本會將再行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地點,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會通知到職進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或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候補1-2名,候補期間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