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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其他
🔵職系:
🔵正取:3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20131~1150131
🔵資格條件:
本次甄選屬非超額職缺,且為符合中央政府總員額法規定及依行政院修正之「中央各機關學校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第七點修正後之規定,中央機關不得進用地方機關之技工、工友、駕駛,故本次參加甄選者以具備中央機關之技工、工友及駕駛身分者為限。
🔵工作項目:
本署公務車駕駛
🔵工作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符合上開資格且有意報名者,請於截止日前檢附下列資料,以郵寄或專人檢送至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總務科吳振祥收(地址:111035臺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3號)。
1、由原單位出具移撥同意書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公立醫療院所體檢證明
4、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合格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影本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