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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中教育大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42-臺中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之限制及報名時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大學以上學歷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學經歷者佳。
三、具有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 核發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教師證。
二、 辦理教師資格考試暫准報名。
三、 維護教育部全國教育實習資訊平臺。
四、 辦理清寒教育實習學生助學金、補助教育實習學生獎助金。
五、 辦理教育實習委員會會議。
六、 辦理教育實習職前講習、彙整教育實習學生申請、實習機構資料。
七、 核銷教育實習指導教師鐘點費等事宜。
八、 彙整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名冊、製發輔導教師聘書。
九、 彙整教育實習評量成績。
十、 舉辦大四、五學習歷程檔案競賽。
十一、 處理教育部教育實習績優相關事宜。
十二、 調查教師甄試通過人次統計及就業狀況。
十三、 辦理國外教育見習教育實習及國際史懷哲計畫申請及執行事宜。
十四、 規劃與執行相關的補助計畫案。
十五、 臨時交辦事項。
十六、 其它:建議具備計畫書撰寫能力、對於大學教務學制有經驗者佳。
🔵工作地址: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聯絡E-Mail:AE0205@mail.ntcu.edu.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出缺日期為113年8月1,倘現職人員未離職,本校保有取消甄補之權利日。
二、符合上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民國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填妥附件「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辦事員職缺甄選報名名冊」、「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辦事員職缺甄選簡歷表」後簽章(未繳交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電子檔(word檔、pdf檔)並請先傳送至張先生電子信箱( AE0205@mail.ntcu.edu.tw)。
四、聯絡人:本校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4)22183323。
五、聯絡地址: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六、應送資料證件:(下列證明文件請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未完整上傳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及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4)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長證明文件(如語文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明、政府採購法訓練合格證明等,若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
七、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筆試及面試(筆試及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獲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若未獲通知面試及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