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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烏來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3等至5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出缺職務職系之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證照者尤佳。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秘書室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烏來區新烏路5段111號
🔵聯絡E-Mail:al2336@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務請填寫),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
1、 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 最近1次職務派令影本。
4、 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影本。
5、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 如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或證照者,請併同檢附。
二、應徵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料不齊,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資格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案視需要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