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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內湖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本職務法定任用資格或可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事。
(三)確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及其他不得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主辦行政綜合及公民養成業務。
(二)都市計畫、地政及工商管理等相關協助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4059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4、5樓
🔵聯絡E-Mail:bl-baojerry@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現職人員應徵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紙本或電子郵件恕不受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請務必填寫簡要自述)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前開線上方式或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簡要自述)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於113年7月18日前親送或郵寄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9號5樓臺北市內湖區公所人事室包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經建課課員】字樣)。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四)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面試後錄取名單另於本所網站公告。
(五)若有相關疑義,請電洽本所人事室包先生(02-27925828分機61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