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機關徵才 » 35-苗栗縣 » 課員

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苗栗縣西湖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財稅金融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5-苗栗縣
🟠有效期間:1130627~1130714
🔵資格條件:
(一)現敘至少委任第3職等或以上具「財稅金融」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二)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
(三)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公有財產管理業務。
(二)協助辦理房屋稅、地價稅、契稅、綜合所得稅等稅務、出納及公庫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苗栗縣西湖鄉三湖村1鄰店仔街1之3號
🔵聯絡E-Mail:xihu191@ems.miaoli.gov.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1份電子檔」後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最近1次職務派令。
4.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英語及客語檢定及格證書(無則免傳)。
未完整上傳前述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職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37-921515分機19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