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副研究員
🔵徵才機關:大陸委員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有關口筆譯、新聞或國際關係等相關研究所畢業。
(二)英文流利,除可擔任口譯外,亦能以英文撰寫新聞稿、演講稿及審核與校對英文資料。
(三)具接待外賓或出席國際研討會經驗,並能及時撰寫會議報告。
(四)瞭解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者尤佳。
(五)能承擔時效壓力、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可配合加班、出差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一)擔任英文口譯、筆譯工作。
(二)接待訪賓及辦理國際交流參訪案。
(三)其他臨時交付任務。
(四)本職缺係編制內聘用人員,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並將於115年1月1日減列。契約為一年一聘,如獲考核通過,則次年度將再續聘,最長聘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支報酬:起薪點408薪點(58,140元)(薪點級距:408薪點-520薪點)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15樓
🔵聯絡E-Mail:chc@mac.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3年7月1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應徵人員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服務證明或工作證明文件掃成同一個檔案(PDF檔)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甄選方式: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四)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五)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如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簡小姐(聯絡電話:02-23975589轉8709)。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