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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六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會計月報、半年結算及年度決算報表編報作業及帳務處理(含清理懸帳)、內部審核事宜(含出納、會計事務查核)、年度預算執行檢討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主計室:高雄市茄萣區正遠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經歷、自傳、日夜聯絡電話及手機號碼)、最高學歷證書、與擬任工作有關之經歷佐證資料等相關資料影本,寄東南沙分署人事室(高雄市茄萣區正遠路1號)蔡先生收(07-6988820#763706),信封上註明「應徵海洋委員會海巡署東南沙分署主計室約聘人員」,收件截止日期為113年7月17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本分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備註:
1.本職缺為本分署科員病假、休假及侍親留職停薪期間職務代理人性質,聘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21日止或約聘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月酬薪點:參照「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六等280薪點支薪(折合新臺幣約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