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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1.前瞻計畫(社區活動中心)計畫研提、預算執行及列管計畫填報等事宜。
2.社區活動中心興(修)建、維護管理等事項(含閒置公共設施活化等)及公彩補助案公營造物。
3.113年社福主管聯繫會議。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6樓(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聯絡E-Mail:MPRY@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29日或被代理人銷假或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 (新臺幣44,28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6619 李小姐。
八、備註:本職缺係本部人員請假或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如提前銷假或回職復薪時,受聘者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