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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4
🔵備取:4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法律系(所)及法政相關系(所)畢業,專研公法領域及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中文輸入每分鐘20字以上)及一般公文處理能力。
(三)認真負責、配合度高,具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公務人員權益救濟之保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E-Mail:TLL@cspt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3年7月15日(公告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保障單位約聘職代)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human@csptc.gov.tw)。聯絡電話:(02)82367171曹小姐。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報名資料恕不退件,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專業知識、發展潛能、表達能力、思考邏輯、職務歷練、服務觀念、領導能力、儀態、特殊專長等綜合考量評定。
(三)聘用期間: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0月中下旬(113年高考三級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月支報酬 :大學畢業者,支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研究所畢業具碩士學位者,支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