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用物理治療師
🔵徵才機關: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1~1130720
🔵資格條件:
1、具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學歷。2、領有物理治療師證書。3、具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符合設立物理治療所之相關規定。
🔵工作項目:
1.執行物理治療業務。2.配合新北市衛生局社區定點及居家物理治療業務。3.配合長照十年計劃之物理治療業務。4.物理治療所經營及行政管理。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照顧經歷工作證明文件)、物理治療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收【地址:22600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聯絡電話:02-24951015黃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約用物理治療師)】。2.約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一年一聘,月酬新台幣56,082元,物治所成立後擔任機構負責人將增給月酬5%,薪資合計為新台幣58,886元。(本所醫療作業基金-門診醫療成本-服務費用-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項下契約僱用人員)3. 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本所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