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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科員

🔵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8
🔵資格條件:
1.學經歷: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者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2.工作能力:
具備工作熱誠、良好品德、身心健康及一般文書處理電腦資訊能力(如:office軟體)者。
🔵工作項目:
1.地方性公民投票及選舉罷免事項。
2.地方自治法規相關轉知事項。
3.里鄰廣播器相關事項及協助天空纜線清整專案計畫。
4.協助守望相助有關事項及守望相助隊員執行勤務傷亡慰問金之核發事項。
5.里民大會、里長聯誼會、里鄰長研習、里鄰工作會報及睦鄰活動相關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中央區
🔵聯絡E-Mail:bca-1912@gov.taipei
🔵聯絡方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逕至銓敘部網站下載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註明白天可聯絡電話,紙本或email履歷末頁請簽名)、最高學歷證書及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或掃描檔、影像檔,於113年7月18日前於行政院事求人網站線上投履歷,或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北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亦可電郵承辦人信箱(bca-1912@gov.taipei),郵寄均請註明應徵自治行政科約僱科員職缺;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報名事宜聯絡人:鄭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6205);詢問相關業務請電洽自治行政科吳股長(電話:02-27208889分機6234)。
2.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自治行政科科員職務列113年地方特考三等任用計畫,於人員分發報到前進用職務代理約僱人員,預定自到職日起至該職缺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如僱用原因消失應即解僱)。
3.待遇:月薪 280 薪點(折合金額 37800 元)。
4.本次徵才除正取1名外,另視面試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 2 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