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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薪點280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501~1130812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備WORD、EXCEL等電腦應用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情事。
(五)具法律或勞工行政背景者優。
🔵工作項目:
(一)辦理移工權益案件及請求轉換雇主案件。
(二)辦理雇主及外國人違反就業服務法之渠等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廢止案件等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6樓)
(二)本職缺將辦理甄選,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將辦理甄選,報名方式.報名地址.報名應備文件.甄選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www.wda.gov.tw「訊息發布/本署徵才」。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三)本職缺為本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技士(A600210)職缺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限自簽訂契約書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本案約僱人員需配合於契約結束無條件解約,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視成績擇優候用1人,候用期間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