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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人員(地特職務代理人-機電系統科)

🔵職稱:約僱人員(地特職務代理人-機電系統科)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Office等文書處理能力。
三、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四、電機、機械、電子及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捷運及輕軌機電系統工程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或各工務所(如新北市鶯歌區中山路204號、新北市淡水區新市二路4段2之1號、新北市新店區安康路3段165巷12號)或其他新北市轄內之各工務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113年7月12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下午5點前將應徵資料送達新北市新店區民權路280號3樓,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人事室黃先生收,掛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及職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棄權論)。
三、檢附資料:除報名表外證件以A4格式影印後依下列順序裝訂: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正本並須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至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機關介紹-最新消息-徵才資訊網頁下載(http://www.dorts.ntpc.gov.tw/)。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3)學歷證件。
(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書(離職/在職或服務證明書)。
(5)專業證照、英語能力檢測成績單或證(明)書(無者免附)。
四、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電腦測驗及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五、1.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列候補人員1名,期間為3個月,惟應徵人員電腦測驗分數未達70分以上,或經面談後均不合適時,本局亦得予從缺。
2.本次職缺電腦測驗參考試題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rts.ntpc.gov.tw/(最新消息-徵才資訊)參閱。
六、洽詢電話:(02)22852086轉2320(黃先生)
七、僱用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性質,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地方特考錄取人員通知報到前一日止(預計114年3月下旬),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間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薪資標準: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折合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整。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