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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員

🔵職稱:檢查員
🔵徵才機關: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有銓敘審定為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土木工程職系之現職公務人員,且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者。
(三)具工作熱忱、負責盡職,能配合業務共同努力者。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且熟悉Office套裝軟體之操作。
🔵工作項目:
(一)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檢查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 (22046新北市板橋區華江一路216號1樓)
🔵聯絡E-Mail:ae3012@ntpc.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之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資料不齊全者無法參加甄選):
(一)應徵前請至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如戶籍地、現居住地…)、簡要自述(需填寫自傳)。
(二)應徵時請至「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再次確認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本處取得履歷資料。
(三)請檢附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檔上傳系統:
1.現職派令。
2.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及其他證件(無則免附)。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業務需求者,本處將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以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備取1至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處得予從缺。
(三)連絡電話(02)2252-3299 #803郭主任 #805譚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