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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三)具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1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於本徵才公告收件截止日,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辦理總務科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南市六甲區甲東里曾文街161號
🔵聯絡E-Mail:tn2p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8日(星期四)前(註:本次係113年6月24日至同年7月4日公告之延長公告,前次已應徵者,無須重複應徵,本監會將已報名資料併入本次辦理甄選),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監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明文件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檢附資料不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將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方式(面試成績得分較高者擇優依序錄取,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公告於本監網站(http://www.tn2p.moj.gov.tw)電子公布欄,不另寄發面試通知,請務必主動查詢,並不得以未接獲通知等理由要求補救措施;資格不符或未獲參加面試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五)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六)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七)為維護遴選公平性,嚴禁各種請託關說。
(八)聯絡電話:06-6982116人事室林先生;電子郵件:tn2pp@mail.moj.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