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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

🔵職稱:書記
🔵徵才機關:勵志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8
🔵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為限(本案係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定額進用人員)。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四)對總務處工作有高度熱忱、良好工作態度、具團隊溝通及合作能力者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總務處工作相關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勵志中學(52044彰化縣田中鎮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
簡章請參閱本校全球資訊網最新公告。
🔵聯絡E-Mail:chrp@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於113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 並請同意授權本校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於113年7月18日前依序將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報名表、自傳及切結書至本校網站公 告欄下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最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合併為1個完整 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 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資格條件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餘者及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
(六)如有其他報名或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來電洽詢本校人事室,聯絡電話04-8742111轉1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