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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具地政、都市計畫、測量、法律、公產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錄用)。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辦理都市更新、國土計畫業務經驗及熟諳地政相關法令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有土地改良利用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18樓。
🔵聯絡E-Mail:ar8443@fnp.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
(二)報名方式: 意者請於報名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檢視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上傳現職銓敘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以上均為PDF檔)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署於徵才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擇優增列備取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方式:業務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7)2293670轉分機251吳科長;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7718121轉分機2103周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