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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船駕駛

🔵職稱:小船駕駛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分署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駕駛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72-臺南市
🟠有效期間:1130624~1130823
🔵資格條件:
(一)限中央各機關、學校現職工友。
(二)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
(三)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四)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五)具有動力小船駕駛執照。
🔵工作項目:
辦理湖面及陸域巡查、安全秩序維護、淤積測量、水質監測採水、船舶及碼頭之安全維護、清潔、保養及浮動碼頭之遷移與颱風期間留守船舶防汛警戒等。
🔵工作地址: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1)工友履歷表1份(含2吋脫帽半身照片)、(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5) 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影本。以上資料請依序裝訂,並於113年8月23日前以掛號方式郵寄至本分署曾文辦公區(715臺南市楠西區密枝里70號)(一律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明「應徵駕駛」,逾期不予受理。(聯絡人:秘書室張小姐,聯絡電話:07-6166137轉1702)
2.、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期通知面談甄選,不合格者恕不退件。資格不符非現職人員者,恕不受理。
3、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分署通知到職任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