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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隊長

🔵職稱:分隊長
🔵徵才機關: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82-高雄市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7
🔵資格條件:
一、 大學以上畢業。
二、 經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有本職務任用資格(須檢附可調任之證明)。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責任區內道路等養護及相關工程設計、勘查、施工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工作地址: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道路養護工程處旗美養護工程隊(高雄市旗山區永福街55巷82號)
🔵聯絡E-Mail:hao104@kcg.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 報名截止日期113年7月17日,採線上方式應徵:
(一)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二) 將相關證明文件: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完整上傳(需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二、 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入選者不另通知;所送證件不齊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

聯 絡 人:楊先生
聯絡電話:(07)3368333-2387 (12:00~13:30非上班時間,請勿來電)
其 他:
一、 本次甄選總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二、 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