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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馬祖)

🔵職稱:約用人員(馬祖)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1.高中(職)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開放免費文書處理軟體及中文繕打)。
3.具國稅相關業務經驗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1.協辦國稅稽徵非屬行使公權力之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區馬祖服務處(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相關證明文件,於113年7月16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馬祖服務處曹先生收,聯絡電話0836-25861分機101(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41號2樓,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字樣)。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另備取人員將視當時出缺職務及僱用期間核定。
4.每月薪資:新臺幣28,609元。
5.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6.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隊員

🔵職稱:隊員
🔵徵才機關:連江縣消防局
🔵人員區分:警察人員
🔵職務列等:警佐3階至警佐1階或警正4階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22
🔵資格條件:
(一)警察特考四等或相當考試及格之現任警、消或海巡具任用資格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     辦理陞任情事。
(三) 最近五年內除因公涉案外,未曾因案停職、受刑之宣告或涉嫌刑事     案件經提起公訴。
(四) 最近五年內未曾記一大過以上之處分。
(五) 最近五年內未曾因品操遭受記過一次以上之處分。
(六) 最近五年內未曾受懲戒處分。
(七)具有初級救護員合格證照。
(八)具有大貨車駕執照。
🔵工作項目:
一、災害預防、災害搶救及緊救等消防工作 二、其它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
🔵聯絡E-Mail:a0719.matsu@gmail.com
🔵聯絡方式:
1. 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ecpa),點選「職缺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中之行動電話、住址、自傳填寫後並親簽、email均正確無誤),之後在「應徵職缺」中搜尋並勾選本局徵才訊息後,點選「確定應徵」。
2.最後進入「我的應徵」上傳下列附件(請依序合併為1個PDF檔再進行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通過英語能力測驗相關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3)研習相關證明文件(如採購專業人員練及格證書等,無則免附)。
(4)與應徵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或證照(例:EMT1、EMT2、大貨車駕照、火災搶救、急流救生、化災搶救、消防設備士…等,如為英文訓練證明或證照,請空白處加註訓練或證照的中文譯名,未加註者,不予計入)。
(5)連江縣消防局參加甄審(選)遷調評分表-非主管(如附件)(請自評分數並依序提供佐證資料,惟出缺主官管欄位免填)。
(三)採線上報名,附件請依序掃描上傳,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合於初審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留意email,並於應徵系統回復是否出席面試)。未獲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另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六)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
三、聯絡電話: 林小姐(0836)23799轉33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連江縣政府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公文寫作能力及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漁港管理等相關業務
2.動物保護及收容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
🔵聯絡E-Mail:mywu1230@gmail.com
🔵聯絡方式:
一、投件報名方式:以郵遞或專人親送(地址:209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於報名截止期限前(113年7月10日下午5時00分截止)寄(送)達,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文件如下:
履歷表、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男性須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繳交資料恕不退還。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經建行政約僱職務代理人員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三、工作條件及甄選作業:
1.薪資待遇:依本府核定「連江縣政府暨所屬各機關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三等220薪點支給(月支報酬新臺幣39,490元)。
2.甄選時間及地點:113年7月 18 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府產業發展處辦理筆試;口試部分訂於113年7月18日下午14時00分辦理(如有異動,另行電話通知)。
3.甄選方式:筆試60% (政府採購法規30%、公文20%及電腦處理10%)及面試4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4.錄取人員:正取1名,備取人員1名。(正取人員於接獲錄取通知後即辦理報到,逾3日未辦理報到者,視同棄權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於錄取人員生效日起6個月內,遇相關職缺免經公開甄選優先遞補。)
5.僱用期限: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6.聯絡人:吳先生,電話:0836-22975#153。
7.採購法選擇題題庫如相關附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連江縣地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應徵資格(一)或(二)符合一項即可,(三)至(五)皆須符合。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另具電腦操作及資訊 處理能力,或有從事地政、法律、測量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另具電腦操作及資訊 處理能力,或有從事地政、法律、測量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未曾受懲戒處分,品行端正。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工作項目:
(一)本局地政相關及一般行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連江縣地政局)
🔵聯絡E-Mail:lakerscheng@yahoo.com.tw
🔵聯絡方式:
一、繳交證件:報名表、簡要自述、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於空白處親自簽名)。
二、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止(上班時間,地點:本局)。報名方式:親送、委託或通訊報名(通訊報名者,得先將報名表電子檔mail至lakerscheng@yahoo.com.tw,請務必來電確認),並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5時30分報名截止前送達本局收發收件為準,逾時恕不受理。
三、錄取名額: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數名,候用期限為6個月,遇有相同職缺優先進用,逾期自動註銷候用資格。
四、甄試方式:總分100分(筆試50%、學經歷30%、口試20%)擇優錄取,總成績未達60分不予錄取。筆試題目考試範圍:以3年(111、112、113)內之地政行政初考及地方特考五等之範圍為原則,問答題1題內容與馬祖地政問題有關。
五、甄試日期: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下午2時00分(如有異動另行通知),逾時20分鐘未到者,以棄權論。
六、甄試地點:本局辦公室(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39號3樓,如有異動另行通知,工作地點亦同)。
七、月支報酬:依連江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薪點支給報酬標準表四等250薪點,新臺幣4萬3,525元支給。
八、僱用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離島地區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測量製圖類科任用計畫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或該考試任用計畫解除列管時止。
九、聯絡人:鄭先生,電話:(0836)22111#66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檢察官助理(約用人員)

🔵職稱:檢察官助理(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26
🔵資格條件:
一、公立或經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法律或其他相關學系研究所畢業,性別不拘,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國籍,非屬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 10 年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2條所列不得擔任公務人員各款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第 1項:「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所定應迴避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檢察官辦理偵查案件相關案情、證據、法律問題之分析及資料之蒐集。
二、協助檢察官分析爭點及彙整相關事證。
三、協助檢察官校對文書及清點、核對歸檔文件、卷證。
四、協助檢察官辦理訊問、勘驗、搜索、扣押、蒞庭事務之幕僚作業。
五、協助檢察官擬撰起訴書、處分書及其他刑事偵查程序相關書類初稿。
六、協助製作附表、流程圖、架構圖、簡報、公文等文件。
七、協助製作卷證目錄、標示卷證重點、裝訂及彙整卷宗。
八、協助檢察官執行法院組織法第 60 條及檢察官倫理規範所定之其他職權。
九、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福建連江地方檢察署(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210號)
🔵聯絡E-Mail:han0103@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 錄取名額及僱用須知:
1.正取 1 名,擇優備取若干名,遇缺依序通知僱用。
2.經通知僱用者,須於指定日期、時間完成報到,逾期未報到以棄權論,並註銷錄取資格;但有特殊理由並以書面向本署申請保留錄取資格,經本署同意後,得調整儲備名次至最後序位。
(二)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6日(星期五)止。
(三)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於報名時間內(以郵戳為憑),將報名應繳文件(報名表列印後與其他應繳文件請以 A4 紙張依序裝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連江縣南竿鄉復興村 210號,並請於信封(B4規格)註明「報名 113年檢察官助理甄試」,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
(四) 報名時應繳驗證明文件:
報名文件請以A4 紙張列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
1.報名表 1 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1 份(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上)。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1 份及在學各學年度成績單。
4.其他專業證照或證書影本,男性應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1 份(無者免附)。
5.最近 6 個月內之體檢資料。
(五) 招考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下載,網址:https://www.ljc.moj.gov.tw/
(六) 洽詢電話:0836-22823分機 110 陳書記官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98-連江縣
🟠有效期間:1130412~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公文寫作能力及具公務機關服務經驗者佳。
3.熟悉電腦文書及相關作業系統。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5.能配合加班、彈性調整上下班時間、輪休或輪班者。
6.歡迎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報名。
*軍公教退休人員欲報名本職缺者,請確任就職本職缺是否影響領取退休相關俸給之資格。
🔵工作項目:
1.辦理關務綜合性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僱用原因消失止(預計1名至114年9月17日,如僱用原因消失或考核不通過即終止契約)。
4.工作考核:每年簽訂定期合約,需經考核通過後方得簽訂新約。
🔵工作地址:花蓮分關馬祖派出課(地址: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6號2樓)及其管轄範圍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自即日起受理郵寄或親送報名,請至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網站(網址:keelung.customs.gov.tw/‎)最新消息下載報名表,並掛號郵寄至20941連江縣南竿鄉福沃村135-6號2樓(海關室)「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花蓮分關馬祖派出課林家妤小姐收」,並於信封加註「應徵約聘僱人員」。報名收件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報名表格式不符、證件不齊、聯絡方式未載明或不正確者恕不受理。
單位連絡人及電話:花蓮分關馬祖派出課 林家妤,(0836)23704。
2.報名者請檢具完整報名表及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如具專業證照﹑身心障礙或原住民族身分者,亦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上開文件如有偽變造或冒用等情事,將逕予撤銷錄取資格,未錄取者報名資料及附件恕不退還。
3. 於符合資格者內擇優面試,面試名單及相關資訊將於113年7月25日下班前公告於基隆關外網最新消息,不另行通知。
4.正備取名單由面試人員中擇優錄取,視面試結果本關得予從缺,正取人員簽約及正式上班時間另行通知。本次甄選視業務需要增列候補2名,候補有效期間自公告翌日起3個月內,如遇正取人員放棄資格、期滿前辭職或本關依法得僱用約僱人員之職缺,將按備取順位依序通知遞補。
5.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 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
6.待遇: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280薪點,支給月酬薪資新臺幣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辦理。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