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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徵才機關:臺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3階或6等4階
🔵職系:
🔵正取:4
🔵備取:4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2.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滿1年以上。
3.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工作項目:
1.「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優化保護服務輸送提升風險管控」:辦理兒少、家暴、性侵害、老人、身障等保護性業務工作直接服務。
2.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東縣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ppt.cc/f2hqLx)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
(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社會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方涵 社會工作師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3.聯絡電話:089-340720 轉345
備  註:
(一)福利待遇:
1.薪資:6等3階44,896元或6等4階47,199元。
2.風險工作費:依實際執行風險業務內容核發。
3.健康檢查:2年1次補助健康檢查7,000元。
4.宿舍:社工人員宿舍,每月1,220元起(電費另計)(宿舍需視目前額度是否已滿)。
5.完整社工專業教育訓練及晉升制度。
6.其他支持措施:心理諮商、法律訴訟、員工保險、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補助(入會費補助500元、常年會費補助1,000元)、紓壓喘息活動、人身安全防護措施等。
7.公部門等階採認:
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約聘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進用管理要點八之一點,聘用社工員、社工督導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等階,最多採認四階,並以該職缺最高等階為限。新進人員得採認二階,如聘用後二年年終考核甲等,得另採認二階改敘:
1.曾任社工員或社工督導職務,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2.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工員或社工督導資格。
3.經曾任機關開立服務優良證明。
如有符合上述條件者,請於面試時提具相關資料。

(二)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113年7月2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方涵 社會工作師。
(三)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1.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2.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師)
🔵徵才機關:臺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3階(312薪點)或6等4階(328薪點)
🔵職系:
🔵正取:4
🔵備取:4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應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
1. 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並擔任保護性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1年以上。
2. 或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滿1年以上。
3. 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具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驗1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辦理兒少、家暴、性侵害、老人、身障等保護性業務工作直接服務
二、 其他工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社會處網站/表單下載/臺東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人員職缺甄選應附表件;網址https://ppt.cc/f2hqLx)
1.切結書。(雙面列印)
2.公務員簡式履歷表。
(A4格式、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工作經驗;雙面列印)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4.工作經歷佐證資料(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5.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如駕照、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等)。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社會處:
1.收件人:臺東縣政府社會處 方涵 社會工作師
2.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桂林北路201號
3.聯絡電話:089-348418 轉348
備  註:
(一)福利待遇:
1.薪資:6等3階(44,896元)或6等4階(47,199元)(另依職務核發風險工作費)
2.健康檢查:2年1次補助健康檢查7,000元。
3.宿舍:保護性社工人員宿舍,每月1,220元起(電費另計)(宿舍需視目前額度是否已滿)。
4.完整社工專業教育訓練及晉升制度。
5.其他支持措施:心理諮商、法律訴訟、員工保險及社工團體傷害保險、社工師公會入會費及常年會費補助(入會費補助500元、常年會費補助1,000元)、紓壓喘息活動、人身安全防護措施等。
6.公部門等階採認:
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約聘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進用管理要點八之一點,聘用社工員、社工督導符合下列要件者,得採計經銓敘部備查有案最近一次報酬等階,最多採認四階,並以該職缺最高等階為限。新進人員得採認二階,如聘用後二年年終考核甲等,得另採認二階改敘:
(1)曾任社工員或社工督導職務,其工作經驗確為現職工作所需者。
(2)須有銓敘部備查有案之聘用社工員或社工督導資格。
(3)經曾任機關開立服務優良證明。
如有符合上述條件者,請於面試時提具相關資料。

(二)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截止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府社會處保護服務科 方涵 社會工作師。
(三)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擇優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遲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五)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六)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
(七)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視考核結果再辦理續聘事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工(白沙屯計畫)

🔵職稱:臨時工(白沙屯計畫)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日薪1,6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職務

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範圍內白沙屯・埔頂考古遺址(北區)試掘計畫-計畫臨時工1名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學經歷及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學士學位以上。

2. 主動積極、細心負責,具良好溝通與協調能力。

3. 需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4.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如具下列經歷或能力請加以說明:

1. 具有文化資產保存維護、考古或博物館相關工作經驗。

2. 其他專長請說明並檢附相關資料。

3. 本計畫依規定如符合上述條件且具身心障礙身份【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進用名額】者,或原住民身份者【依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晉用】得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執行計畫出土遺物整理、資料建檔整理等作業。

2.協助計畫行政業務辦理。

3.其他與計畫相關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康樂本館 (台東市豐田里博物館路1號)

卑南遺址公園 (台東市南王里文化公園路2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檢送資料

1. 履歷表及自傳表3份。(須電腦打字,請以A4直式橫寫書打)

2. 符合資格條件之學經歷證書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3.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以A4紙張規格影印)

4. 如曾有相關工作經歷者,請務必於履歷表內陳述相關工作經歷並附相關證明文件

※ 以上資料請依順序A4大小裝訂,恕不退件。

※ 請於113年7月19日(五)下午5時前送達本館(非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列入初審。收件地址:95059臺東縣南王里文化公園路200號,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康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註記「桃園科技工業園區第二期開發案範圍內白沙屯・埔頂考古遺址(北區)試掘計畫-計畫臨時工」。

※ 資料未齊備者,不列入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面試時間將於通知面試時告知,未能進入面試階段者不另行通知。

備註 如獲通知錄取時需2星期內提供體格檢查資料,並請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6條規定辦理。
※ 洽詢資訊 089-233466轉分機216 康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臺東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具備下列所列各項資格條件者:
1.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得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之其他職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含)以上之公務人員。
2.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為79分(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在2年以下)。
3.具有公務人員法定任用資格者(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4. 無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之情事者。但於限制轉調屆滿前2個月或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情形者,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1.辦理農業用地申請賦稅減免、種苗登記及農業設施審查業務。
2.其他農務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聯絡E-Mail:k3019@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現行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繕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 線上履歷【簡要自述】部分,需包含以下三項內容: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參加甄選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
(三) 另請檢附下列資料: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下載 https://reurl.cc/WXgmnL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臺東縣政府甄選報名表
2.切結書
3.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限制轉調期間,如為親自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得以調任至該子女實際居住地之直轄市或縣(市)之其他機關服務者,應檢具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4.將上述相關資料電子檔下載填寫後,上傳【應徵職缺】附件(容量限制10MB)或寄至承辦人信箱(k3019@taitung.gov.tw)。
(四) 承辦人聯絡資訊:
1.承辦人:臺東縣政府人事處徐小姐
2.地址: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
3.聯絡電話:089-326141轉527
(五) 備註
1.本職缺為「本府農業處農務科科員」職務,線上投遞履歷無須寄送紙本,並於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應徵,如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2.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3.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並以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工督導(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人力)

🔵職稱:約聘社工督導(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人力)
🔵徵才機關:臺東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7等3階360點,月酬51,804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31
🔵資格條件:
一、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下列任一條件:1.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滿3年以上。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 1 年以上,並擔任第一 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2年以上。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 療經驗滿 6 年以上;前開經驗每 2 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 1 年。
二、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1.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 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2 年以上。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 1 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師)滿 1 年以上。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 (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 療經驗滿 4 年以上;前開經驗每 2 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 1 年。
三、符合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且具 3 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並符合下列任一條件:1.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 社會工作人員滿 2 年以上。2.擔任保護性業務滿 1 年以上,並擔任第一期計畫及本計畫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人員 1 年以上。3.從事精神疾病或自殺防治關懷訪視、藥癮 (毒品)個案直接服務工作或臨床精神醫療經驗滿 4 年以上;前開經驗每 2 年得折抵上開心理衛生業務社會工作經驗 1 年。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五、其他必備條件:
(1)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工作項目:
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服務-心衛督導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策略三:強化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精進前端預防及危機處理機制,工作內容:
1.督導及辦理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合併多重議題個案管理、家訪、電訪、追蹤。
2.辦理及督導社工個案紀錄、派結案、計畫執行進度、品質管控、考核等。
3.辦理與參加衛教宣導、網絡聯繫會議、教育訓練、外督會議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臺東縣臺東市更生北路384巷50號4樓-台東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E-Mail:phb0050@ttshb.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駕照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約聘人員)(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4)最高學歷證明或學分證明(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無者免附)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 符合「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證明文件。
(9)切結書(請親筆簽名)(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5、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心檢科約聘社工督導)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心理輔導員

🔵職稱:約聘心理輔導員
🔵徵才機關:臺東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6等2階296薪點,月酬41,528元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31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2、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其他必備條件:
(1) 需具備汽機車駕照,自備交通工具。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公文書寫及計畫撰寫能力尤佳。
(3)需具獨立作業能力,與社區資源溝通、服務方案規劃執行能力。
🔵工作項目: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布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工作內容:
1.執行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服務業務,個案管理、活動規劃與執行等。
2.辦理綜合行政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東縣成功鎮五權路71號(成功鎮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聯絡E-Mail:phb0050@ttshb.taitung.gov.tw
🔵聯絡方式:
1、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駕照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3)臺東縣衛生局甄選報名表(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4)最高學歷證明或學分證明(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無者免附)
(6)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無者免附)
(7)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8)切結書(請親筆簽名)(請至臺東縣衛生局網站/便民服務/表單下載/人事室/徵才表單)
2、聯絡電話:089-331171#227 承辦人:黃小姐
3、收 件 人: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
4、地 址:臺東縣臺東市博愛路336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5、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心檢科約聘心理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衛生局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