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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聘人員(心理輔導員)

🔵職稱:約聘人員(心理輔導員)
🔵徵才機關:彰化縣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符合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學士以上學歷。
(二)凡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之消極條件者不得報名。
🔵工作項目:
(一)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各項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衛生局(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或經本局調派支援之地點。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甄選日期及地點:以簡訊通知口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方式:一律以掛號郵寄至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162號彰化縣衛生局醫政科收(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心理輔導員」。
(五)報名應檢附資料:檢附下列資料1式4份(請以A4格式,依序以釘書機裝訂俾利審查),資格不符或逾期者,恕不退件與通知:
1.履歷表及自傳(格式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六)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
(七)錄取方式:口試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依分數高低順序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3個月內未獲遴用者,即喪失錄取資格,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日期報到者視同放棄。
(八)錄取公佈:本局網站公佈並以公文通知。
(九)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王小姐,聯絡電話:04-7060370分機752。
(十)其他
1.聘用期間:錄取後至113年12月31日止。
2.核薪方式:依據「113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聘用,折合金額為每月新臺幣41,528元整;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3.諳電腦操作,具Excel樞紐分析表統計操作能力者為佳。
4.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踴躍報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村幹事

🔵職稱:村幹事
🔵徵才機關:彰化縣二水鄉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二水鄉公所(彰化縣二水鄉裕民村南通路2段764號)
🔵聯絡E-Mail:lstp1105@gmail.com
🔵聯絡方式:
1.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大頭照),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者視同資料不齊,不予錄取。
2.請將個人大頭照、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審函、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其他相關專業及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如無免附)等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本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時應檢附身分證件之正本供驗),錄取正取1名;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5.聯絡電話:人事室呂主任,04-8790100分機121。
6.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備註:
一、經錄用人員由本所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時,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二、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於113年7月16日出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社會工作員

🔵職稱:約聘社會工作員
🔵徵才機關:彰化縣政府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大專以上社工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二、體能狀況須能配合外勤、緊急及夜間勤務並自備交通工具。
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
(一)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二)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三)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脫貧方案家庭服務。
🔵工作地址:彰化縣政府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聯絡E-Mail:eva2977@email.chcg.gov.tw
🔵聯絡方式:
聯 絡 人:楊先生
聯絡電話:(04)7532223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以「送達日」為準,若以郵寄方式報名,以郵戳為憑)
二、報名方式:親送、郵寄報名,郵寄請用掛號寄至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 楊先生收(04-7532223),請註明:彰化縣政府社會處社會工作及救助科約聘社會工作員甄試。報名收件後通過資格審查合格者,始得參加口試,證件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亦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報名應檢附以下資料各5份:
(一) 簡式履歷表(5份,請於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 > 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 項下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照片及簽名)
(二)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成績單影本或社工師考試准考證影本
(三) 證照、工作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四、甄選日期及地點
甄選日期另行通知,地點暫定彰化市中興路100號6樓會議室。
五、甄選方式
由本府組成甄選委員會以口試進行甄試。
六、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排名錄取正取1名,同分數時,以口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正取1名,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日起算。
七、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僱用期間及待遇:僱用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依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2期)支薪標準辦理。
1.聘用人員須符合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以約聘6等2階(296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每人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1,528元計酬。
2.若聘用人員具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學位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則以約聘6等3階(312薪點)、薪點折合率140.3、每人每月薪資新臺幣4萬3,773元計酬。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三)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照顧服務員

🔵職稱:照顧服務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6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5~1131231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或外籍配偶具居留證者。
(二)工作經歷:不拘、有長照機構照顧經歷者為佳。
(三)學歷要求:不拘、高中以上畢業者為佳。
(四)科系要求:不拘。
(五)語文條件:須具備與長者溝通能力。
(六)具照顧服務員訓練證明、具照顧服務員單一級(丙級)證照佳、進用前需配合進行健康檢查。
(七)3班制為原則。
(八)其他條件:肯學習、有愛心、耐心、能穩定上班並配合機構教育訓練及執行照顧服務者。
🔵工作項目:
(一)住民日常生活照顧,含協助飲食、清理排泄、清潔沐浴、移位、翻身擺位等。
(二)住民活動之帶領與協助。
(三)住民生命徵象之量測及照顧表單之紀錄(含使用照護系統)。
(四)住民單位及護理區環境清潔。
(五)配合機關要求參加衛教及教育訓練。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依序檢齊下列證件,以掛號郵寄至50080彰化縣彰化市桃源里虎崗路1號衛生福利部彰化老人養護中心護理科收,聯絡電話:04-7258131轉150李先生,信封請註明「應徵照顧服務員」。
1.簡式履歷表(含相片)。
2.身分證(或居留證)、照顧服務員訓練證明或照顧服務員單一級(丙級)證 照影本。
(二)或請至本中心網站(網址http://chnh.mohw.gov.tw/chnhhome/Index.asp?ID=9&ID2=1)最新消息下載「履歷表」,填寫後逕以電子郵件傳送至cnh150@chnh.mohw.gov.tw信箱,並檢附(一) 2資料之相片或掃描檔。
(三)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備註:
一、甄選人員所送資料均不予退件,如有不實,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未錄取或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符合資格者,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甄試。
二、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三、本中心為有效落實人口密集機構感染管制措施及符合老人福利機構評鑑指標之規定,錄取人員報到前須繳交3個月內身體健康檢查文件,如有傳染性疾病急性期,須治療待醫師診斷無傳染之虞方得報到。
四、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及具有原住民身份者,評估適任時優先任用。
五、待遇說明:33,480元/月(8小時班,另須依規定扣繳勞、健保、每年考核通過後晉級加薪,共8級,最高為39,960元,每滿10人得由其中1人兼任行政事務,兼任者每人每月至多加給2,000元),另有12小時班(數名),每月上班20天,每月薪資4萬4,547元起(含加班費);年終獎金:1.5個月(不含加班費,比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辦理);上班供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案行政助理

🔵職稱:專案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工作薪資:
月薪為基本薪資27,470元,含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
二、錄取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報到或離職則依序通知遞補),備用期限6個月。
三、學歷:高中職以上畢業。
四、資格條件:
1.具身心障礙資格。
2.熟悉相關電腦文書軟體。
3.具服務熱忱、工作認真積極、品德操守良好者。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
1.協助辦理本校停車場管理業務(如免費及五折停車優惠券之發放、車辨系統資料維護等事宜) 。
2.校園植物澆水作業。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期間
自報到日起試用期以3個月為原則,試用期滿表現良好則予以續聘。
🔵工作地址:國立彰化師範大學進德校區及寶山校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壹、甄選作業
一、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8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應徵方式
請備妥下列資料,以電子郵件寄送yachiu@cc.ncue.edu.tw、郵寄或於期限前親自送件至本校總務處採資組吳小姐收(彰化縣彰化市進德路1號,以郵戳為憑)。
1.個人履歷表(請依所附檔案之格式範本填寫)。
2.證照專長、學歷及經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甄選方式:經初審後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請攜帶身分證正本備查。
貳、其他
一、學歷證件於錄取時查驗,經查明因資料虛偽而獲錄取者,不予進用;進用後發現者應予解職。
二、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
三、凡報名參加本次甄選作業者,視為同意授權本校取得其基本資料並使用於本次甄選作業,餘配合個資法辦理。
四、檢具資料不全、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五、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六、其他未盡事宜,請來電洽詢(04-7232105分機584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職稱:臨時專業輔導人員-心理師
🔵徵才機關:國立中興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42-臺中市,50-彰化縣,54-南投縣,63-雲林縣
🟠有效期間:1130703~1130714
🔵資格條件:
(一)領有本國諮商心理師或臨床心理師證書或具備本國諮商或臨床心理師高考通過證明文件。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具其他國籍者。
(三)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九條及第十條所規定之情事者(如簡章附錄)。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學生輔導法第四條第二項所訂事項。
(二)提供教師與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三)協助宣導教師心理健康、壓力調適、情緒管理、性侵、家暴、精神疾患等議題相關
知能。
(四)協助學校輔導室進行個案諮商與團體諮商。
(五)協助學校評估高風險學生。
(六)協助個案管理。
(七)參與個案輔導會議。
(八)學生與其家庭、社會環境之評估及協助。
(九)個案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團體諮商與心理治療。
(十一)提供學校輔導諮詢服務。
(十二)學習診斷與輔導。
(十三)進行特殊個案學生之安置。
(十四)個案資源運用與整合。
(十五)偏差行為學生危機處理及資源轉介服務。
(十六)協助規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交辦輔諮中心業務等。
(十七)其他輔導相關工作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一) 工作地點:經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其服務地點於國立中興高中,工作調配與人力
支援等,統一由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區分區中心暨南投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規劃運用,並受國教署統籌調派。
(二) 中區分區中心臨時心理師服務學校主要為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縣內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轄高中職。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
(一)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上傳佐證表件資料送審方式辦理,未上傳表件或上傳表件不齊全,致無法完成審查者,不受理報名。(報名網址:https://reurl.cc/WxKKlD )
如有疑義請洽詢電話:049-2332110 分機1622,王小姐。
(二)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3年7月14日(日)。
報名手續:網路報名時,請上傳下列表件電子檔:
(一)甄選報名表(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自行下載列印)
(二)本國諮商、臨床心理師證書。
(三) 最高學歷證件(臨床或諮商心理相關系所)。
(四)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五) 自傳與經歷。
(六) 切結書(親自簽名或蓋章)。(請自行下載列印)
(七) 身心障礙手冊(在有效期限內)或衛生署公告之身心障礙鑑定醫療機構診斷。(無則免附)
甄選方式及配分:
(一)甄選方式:
1.諮商實務演練(60%)
以青少年可能發生的問題,進行個案模擬晤談與委員提問。
2.口試(40%)
以校園輔導工作行政專業知能與實務及諮商專業素養為內容,得攜帶個人與青少年輔導工作相關之訓練與服務證明文件供委員參考。 
甄選日期、地點及注意事項:
(一)甄選日期:113年7月16日(二)。
(二)應試名單、試場配置圖、報到時間、地點、次序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5點前於本校網頁公告。
(三)甄試當天未依報到時間準時報到者,視同缺考。
(四)甄選地點:考場設於本校(南投縣南投市中學路2號)。
(五)應考人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正本、心理師證書正本,完成報到手續。
錄取公告:
(一)按成績高低依選填志願序錄取正取心理師1名,備取人員若干名。未達錄取標準,得不足額錄取,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議決。
(二)113年7月17日(三)下午6點前,於本校網站公告甄選結果(正、備取人員)。
(三)正取人員出缺,依錄取成績高低,依序通知備取人員遞補,候補期間三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聘期:
(一) 本次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聘期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經督導考核優良者,次年度得優先續聘之。
(二) 臨時專業輔導人員之薪酬係由教育部專款補助,倘因政策因素或補助款不足,得不續聘。
工作地點與內容:
(一) 工作地點:經錄取之專業輔導人員,其服務地點於國立中興高中,工作調配與人力
支援等,統一由教育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中區分區中心暨南投區駐點服務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規劃運用,並受國教署統籌調派。
(二) 中區分區中心臨時心理師服務學校主要為臺中、彰化、南投及雲林縣內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轄高中職。
(三)工作內容請詳閱附註說明。
敘薪:
(一)錄取人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第19條規定辦理,以薪點328點起至424點,折合金額46,018元起至59,487元敘薪。
報到及到職:
(一) 正取人員應於113年7月23日(二)前完成報到,自8月1日(四)起聘,報到後如因特殊原因,可另行協商到職日,並以到職日為起聘日,惟最遲應於113年9月2日前到職。未能於規定時間完成報到手續或報到後無法於113年9月2日前到職者,均應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
(二) 請於到職後一週內繳交公立醫療院所體格檢查表(含X光肺部透視合格證明),如患有法定傳染病、或未依限繳交健康檢查報告者,均得取消其錄取資格。
(三) 錄取人員於報到時應攜帶最高學歷及專業證書正本,核對驗證無誤後歸還。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