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院民生活照顧與輔導、財物託管與明細製作、陪同就醫與協助購物及家屬聯繫與溝通。
(2) 辦理院民活動規劃、外出、社團等活動、照顧相關物品之請購及發放。
(3)照顧服務員督導管理、排班及在職訓練課程等。
(4)需配合值班。
(5)上級指派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衛生福利部中區老人之家﹝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2段210號﹞
🔵聯絡E-Mail:crsch27@crsch.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畢業證書或相關社會福利機構服務證明(男性另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等證件於113年7月15日前親送或郵寄本家人事機構收(同工作地址)。聯絡電話:﹝04﹞8742811分機619(如有業務問題請洽分機209或636)。經本家書面審查合格者以電話通知面談,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履歷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工作報酬: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三、僱用期間:本職缺自通知僱用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社勞行政科筆試錄取人員分發本家報到前1日止,約僱人員應於約僱期限屆滿或僱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僱。
四、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成績增列備取名額4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50-彰化縣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彰化縣政府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716
🔵資格條件:
1.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含委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合格)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具大學以上學歷。
🔵工作項目:
1.辦理道路橋樑工程等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本府工務處)
🔵聯絡E-Mail:kao225@email.chcg.gov.tw
🔵聯絡方式:
1.應徵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請登打簡要自述。應徵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MyData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
2.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請將個人大頭照掃描為PDF檔案上傳,未上傳者,視同資格不符),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錄取結果將登載於本府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chcg.gov.tw/ch2/index.aspx)首頁 > 徵才資訊 > 本府徵才錄取公告項下。
5.應徵人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工務處聯絡人:林先生,(04)7532093。
6.如有其他疑問,請電洽高先生(04)7531423。
★備註:
應徵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勵志中學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702~1130830
🔵資格條件:
(一 ) 國中(含)以上畢業,並具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者。
(二) 身體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及嗜好。
(三) 中央所屬機關及學校現職人員且有意願者。
(四) 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
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ㄧ)填寫甄選履歷表,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半身照片。
(二)國民身分證、職業大客車駕駛執照、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或證明書)、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
(三)報名日期:請於113年8月30日下午17時00分止以掛號方式郵寄或親自送至本校(彰化縣田中鎮平和里山腳路五段360巷170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甄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工作項目:
本校公務車輛駕駛、維護工作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彰化縣田中鎮平和里山腳路5段360巷170號)
🔵聯絡E-Mail:chrzf@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聯絡人:本校總務處馮先生,聯絡電話:04-8742111#212
e-mail:chrzf@mail.moj.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薪點120至170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29
🔵資格條件:
(一)現職於中央所屬機關、學校服務之技工。
(二)學歷:高中(職)或同等學歷畢業。
🔵工作項目:
(一)駕駛大型曳引機進行試驗田整地作業,聯合收穫機採收農藝作物。
(二)農機具基本清潔、保養及維修。
(三)水稻及麥類作物栽培、病蟲草害防治噴藥。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農業部臺中區農業改良場(彰化縣大村鄉松槐路37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29 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郵寄時請於外信封註明「應徵技工」字樣,以茲識別)至本場。
(二)請逕至本場網站(https://www.tcdares.gov.tw/)公告下載空白履歷表。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半身照片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受訓、獎懲影本等相關資料
(4)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聯絡人:本場秘書室 林先生,聯絡電話:04-8523101轉15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職務代理人(護理師)
🔵職稱:約聘職務代理人(護理師)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625~1130724
🔵資格條件:
1.具護理師證書。
2.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學系畢業者。
(2)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為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8條及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 預防保健相關業務。
2. 住民疾病(含傳染病防治)照護、管理及門診協處工作。
3. 機構評鑑相關業務。
4. 夜間及假日醫護輪班。
5. 臨時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2段301號
🔵聯絡E-Mail:vdch0245@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
1.本職務係代理本家護理師侍親留職停薪缺,職務代理期間原則自報到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惟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原因消失或提前銷假上班,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2.有意應徵者請檢附下列證件,於113年7月24日前(郵戳為憑)寄達「500040彰化縣彰化市公園路2段301號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人事室收」 (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恕不受理:
(1)報名表(附照片)(如后附檔案)。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 A4格式紙張)。
(4)護理師證書。
(5)其他經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經書面初審合格者,另擇期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齊或初審不合格者不個別通知,所繳證件除附回郵信封外,恕不寄還。如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須貼足額掛號郵票於信封上,若不足額或未附回郵信封,請至本校人事室親自領取,恕不寄送。未領取之個人資料於甄選後1個月銷毀。)
3.本報名表所蒐集個人資料,將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只針對本次甄試之目的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不做其他用途。
4. 聯絡人電話:
報名問題:人事室黃先生:04-7222187轉116,
業務問題:保健組林組長:07-7222187轉301或護理長張護理長:04-7222187轉3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國立二林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50-彰化縣
🟠有效期間:1130617~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特考以上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相當或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調任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二、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四、具公文及承辦工作項目之資訊專業知能。五、最近5年考績(含另予考績),甲等比例必需達50%以上。六、不得受有申誡以上行政處分或懲戒處分。
🔵工作項目:
(一)擬定營繕工程計畫。(二)招標比價訂約事項。(三)監督工程修繕,辦理驗收、結算等事項。(四)定期檢查校舍使用損毀情形及辦理校舍安檢申請及簽證。(五)校區建築物門、窗(簾)修繕。(六)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彰化縣二林鎮豐田里斗苑路四段500號)。
🔵聯絡E-Mail:hhlin0215@elvs.chc.edu.tw
🔵聯絡方式:
本校人事室電話(04)8962132轉370林主任、37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