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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土木或建築工程相關學系大學以上畢業,具碩士以上學歷者尤佳。
三、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且近3年年終考績2年甲等以上。
四、須具備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若具備進階訓練及格證書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考試錄取人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程、勞務、財物招標案件採購業務(含招標文件審查及主持開標業務)。
二、辦理採購相關專案業務。
三、採購資料統計與採購執行疑義諮詢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聯絡E-Mail:1004893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7⽉25⽇前,於⾏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傳不得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影本。
5.外語能⼒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非現職人員請以紙本方式報名,依限親送或寄達⾄本局(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工程員(A640050),並詳填⽇間聯絡電話),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
(⼆)經初審合格者,本局得視應徵⼈員之學經歷專⻑擇優通知參加⾯試甄選,時間、地點另⾏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試或未獲遴⽤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96羅⼩姐)。
(三)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1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發展科-約僱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 #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7月17日(三)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3年7月18日(四)上午9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五等約僱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7,800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簽准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10月底)。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員

🔵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經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考試及格。
3.現敘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調任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採購相關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財產管理、典藏品認養及捐贈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E-Mail:100134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薛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36郭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會工作員(B處遇)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B處遇)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6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30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3.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者。
🔵工作項目:
1.加害人處遇協調服務業務。2.心理健康工作。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聘用6等2階296薪點(約新臺幣41,528元)起薪;如具有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畢業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書則以聘用6等3階312薪點(約新臺幣43,773元)起薪。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文件或考試及格證書影本。6、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7、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社會工作員(B))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30日12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余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請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及貼足額之郵資,郵資不足以平信寄還)。

*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相關文件如下:
(1)畢業(學位)證書或部分科目免試通知函影本。
(2)如係以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規定資格報名者,尚須繳驗相關成績單或學分證明,作為資格證明文件之一。
(3)民國102年之前畢業者,報名者可出具登錄有實習成績之學校成績單。若確曾修習實習惟成績單上無登錄,民國98年之前畢業者,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之實習證明;民國98年至102年之前畢業者,則應由學校出具註明實習成績及實習內容之實習證明;民國102年之後畢業者,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應至少實習二次且合計400小時以上。
(4)自102年起應考資格第5條第2項經考選部審議通過並公告之學校系所(請參閱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考選法規/專技人員考試法規/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若係102年以前畢業者,尚須繳驗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之成績單或證明文件。
(5)報名者所修習之科目名稱,自102年1月1日起,須與考試規則第5條第1項所規定之學科名稱完全一致始可採計該科學分。102年以前畢業之報名者所修習之科目名稱若與考試規則規定之學科名稱不完全相同時,須附繳學校或科、系、組、所出具該科目之課程大綱或授課內容證明,憑以審查。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一)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每週一辦理面試,所採計之收件截止日為前一週的星期二中午12時止,並預計於收件截止後3日內於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二)本職缺缺額人數預計每兩週更新一次,直至補足人數後下架公告。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本案為預估缺,須俟人員離職後始能到職,如屆時原職人員因故未離職, 則取消錄取資格,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心理健康科余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300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4.最近5年內考績至少3年列甲等,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證書、公共工程品管人員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轄區機電設備工程之委託規劃設計監造及工程案之招標。
2.機電設備工程及操作維護契約之履約管理。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E-Mail:100134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或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薛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90 徐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現敘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5.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近5年內無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工作項目:
1.各項工程及公共設施業務執行與分析。
2.協助觀光旅遊、自然保育等業務推行。
3.上級指示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風景區管理處(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聯絡E-Mail:10013446@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作業,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或自傳)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開放本處調閱。
2.另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依序掃瞄為單一檔案後上傳,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專業證照。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另行通知;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1名,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聯絡電話03-3946061分機173薛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181劉課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