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33-桃園市 » 第 11 頁

聘用職務代理人(A630030)

🔵職稱:聘用職務代理人(A630030)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聘用七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研究院所電機、電力、電子、資訊、土木、建築、園藝、景觀等相關系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電機、電力、電子、資訊、土木、建築、園藝、景觀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一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路燈管理維護及更新汰換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路燈控制及維修系統之建置等相關業務。
三、督導區公所辦理路燈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即日起至113年7月17日下午5時止(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寄達桃園市政府養護工程處人事室收,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三民路一段200號。
檢具文件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2吋相片、自傳,末頁請簽名)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資格證明(與本職務有關之年資經歷、證照、訓練學習、公務單位服務年資證明)。
以上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排列,右下角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與加蓋印章以示負責,
繳交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5)男性請檢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
2.未於期限內送達上列書面資料者,視同未報名,資料未全或登載不完整者,視同資格不符,並不再通知補件;
應徵文件之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養護工程處-聘用職務代理人(編號A630030)(聘用七等328薪點)」及姓名、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3.先以書面審查,並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面談日期、地點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報名資料恕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未獲遴用者恕不再通知。
4.聘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聘用期間以聘用七等(328薪點)支薪新台幣44,280元整,並於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二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當日,應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5.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6. 洽詢工作內容或其餘問題請致電(03)3396122轉736 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統計普(抽)查相關行政事項、普(抽)查之調查表審核工作及統計分析研撰。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本職缺為約僱職務代理人預估缺。
2.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未完成應徵程序,以下證件請依序裝訂):
(1)甄選約僱人員基本資料表(表格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人事>人事表格>應徵人員相關附件下載,填妥後請將電子檔先行寄至10064390@mail.tycg.gov.tw)。
(2)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自傳,表格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人事>人事表格下載>應徵人員相關附件下載)。
(3)學經歷證件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明)。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3.報名日期及方式:請於113年7月17日前送達或寄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5樓桃園市政府主計處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恕不受理。
4.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採擇優面(筆)試,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以內。候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人員性質相同、工作性質相近、職等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12月中),倘僱用(代理)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
6.僱用報酬:五等280薪點(37,800元,倘薪點折合率經主管機關調整,依調整後標準折算酬金)
7.承辦人及聯絡電話:鄭小姐,03-3322101分機555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工業區開發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辦理地政、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龜山地政事務所(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105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請使用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工作經歷影本等資料,於113年7月15日(星期一)17時前寄達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本府地政局人事室收(非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地價科五等約僱助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職缺正取1名,擇優備取若干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於核定後3個月內遞補同職務職缺或等別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4、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366 蔡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稽查員

🔵職稱:約僱稽查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醫療、護理及公共衛生等相關科系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疾病管制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畢業證書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疾管科約僱稽查員A)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16日17時前送達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3年7月18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 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人事室 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稽查員(D620038)

🔵職稱:約僱稽查員(D620038)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符合高考三級衛生技術或食品衛生檢驗類科所訂應考資格之相關科系。
(二)法律、會計、財務、金融、國貿、經濟、資訊管理、外語等相關科系。
二、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尤佳。
三、具備身心障礙證明。
🔵工作項目:
1. 行政管理、經費核銷、庶務處理。
2. 食品案件稽查及稽查結果彙整建檔。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月薪資︰約僱5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僱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三、檢具文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約僱稽查員D620038)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7月16日17時前送達本局人事室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人事室賴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四、考試方式︰面試100%
五、初審通知︰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3年7月18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面試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六、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七、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八、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280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以上、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基層)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合格。
三、現任或曾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3年以上,現敘薦任第6職等以上,且具調任資格之人員。
四、最近5年考績中,須3年以上考列甲等,考列乙等者分數須在79分以上(未達5年者,考列乙等須2年以下)。
五、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武漢國民中學人事室(桃園市龍潭區武中路227號)。
🔵聯絡E-Mail:1001763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一、操作說明請參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依步驟提示訊息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上傳:1、參加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所屬人事人員職缺甄審(選)人員個人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人事處檔案下載區下載)。2、最後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近一年考績通知書。
二、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處暨所屬人事機構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本職缺為預估缺,如現職當事人未完成異動程序,該缺不予遞補。
(如有疑問,請洽03-3322101分機7311,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