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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 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 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工作積極,溝通協調能力佳,精通電腦文書作業。
(三)具汽(機)車駕照、公文寫作能力或工程相關工作經驗及學識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再生水開發案可行性評估、規劃及後續再生水廠興建與再生水供給販賣營運相關作業。
2. 辦理再生水及污水水資源發展、評鑑、資訊系統之建立、分析及工程相關業務。
3. 執行桃園市水資源發展基金。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3、5、6、7樓及32號4、6、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聯絡E-Mail:1002971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ㄧ)報名方式: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請上網搜尋下載使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格式,簡要自述內請敘明工作經歷如工作期程、職務及工作內容等)、最高學歷證明書影本(如有改名者,請附戶口名簿影本),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平放裝入信封內,勿摺疊、勿裝訂、勿貼標籤,於113年7月19日下午5時前以掛號寄達(依郵戳日期)或親送「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桃園市政府水務局人事室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再生水企劃管理工程科業務助理。
(二)薪資標準:比照聘用七等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三)甄選方式: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合適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及未獲錄用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者書面資料,恕不另行寄回。
(四)錄取名額: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為限,候補期間3個月,以遞補性質相當職缺為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無合適人選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3-303-3688(分機3545)水務局人事室謝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里幹事

🔵職稱:里幹事
🔵徵才機關:桃園市大園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經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四)品行端正、態度誠懇、主動積極、具服務熱忱。
🔵工作項目:
【民政課 綜合行政里幹事】
一、民防業務
二、衛生環保行政
三、回饋金補助業務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正西路12號(大園區公所)
🔵聯絡E-Mail:1000519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政策,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1.意者請於限期內登入人事服務網 (https//:ecpa.dgpa.gov.tw) 「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公告,請逐項檢視並確認個人簡歷、履歷資料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1筆銓審函(5)最近 5年考績通知書(6)身份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無則免附),未完整檢附前述資料,將以資料不齊全論,恕無法參加甄選。
(二)經初審合格者,擇適合者通知參加面談,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如未獲錄用不另行通知。
(三)本公所擇適錄取1人,並擇適備取1-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所其他職責程度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3-3867703#282 林小姐;工作內容問題請洽03-3867703#100李課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長照、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或本局指定之處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於信封註明應徵項目「口腔子2計畫-專任助理」,並於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一)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整合型口腔健康促進計畫相關業務規劃、行銷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或本局指定之處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依據「口腔健康促進計畫(子計畫1)補助人力工作酬金支給基準」,學士學歷新臺幣37,800元,碩士學歷新臺幣44,28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於信封註明應徵項目「口腔子1計畫-專任助理」並於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以內。
(一)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營養師(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營養師(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5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須具備營養師資格。
二、具 2 年以上營養工作經驗為優先。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四、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312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42,12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於信封註明應徵項目「健促科-營養師」,並於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 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含營養試教,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2名,備取4名以內。
(一)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專任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6
🔵備取:1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之(醫療)資訊管理、健康行銷、健康管理、長照、資訊、公衛、護理、高齡健康、醫事、醫管、體育(運動、運動休閒)、生技、食品、營養、健管、社工、心理、衛生教育、法律、幼教等相關專業科、系(組)畢業。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撰寫及執行計畫能力者為佳。
三、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本局辦理所屬計畫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二、衛生保健及健康促進相關業務規劃及執行。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必要時須配合假日或夜間出勤與加班。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或本局指定之處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280薪點,折合月薪新臺幣37,800元(含自付勞健保)。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補助,為期1年1聘制之延續性計畫,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 即日起至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
(二) 須檢具下列履歷資料: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及填表人親簽。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以A4格式裝訂;另下列身分者,請額外檢附相關資料說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者:未持有畢業證書時,另提供學生證、在學成績單及填寫報到當日必繳畢業證書影本之切結書。
(2)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專業證照、合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如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等工作證明)、駕照等,提供清晰可辨識之影本,並依時間先後順序,以A4大小直式裝訂。
6、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直式紙本裝訂1份,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健促科-專任助理」並於113年7月25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親送或委送至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收,另寄電子word檔至(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80011050@mail.tycg.gov.tw,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選時程:應徵人員經本局資格審查並挑選適合者,於本局網站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
六、名額:正取6名,備取12名以內。
(一) 另視成績擇優備取,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其保留期間內得依序遞補本職缺或其他月薪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 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健康促進科余小姐,聯絡電話(03)334-0935轉分機25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