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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業務助理)

🔵職稱:約用人員(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中壢區富台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一) 基本資格
1.男女不拘、具擔任行政助理能力及簡單書寫能力者。
2.儀表端莊、言詞清晰、態度和藹者。
3.經公立醫院檢查合格(無法定傳染病者),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4.學歷:國小畢業以上。
5.經歷:無經驗可,曾具學校工作經驗者尤佳。
6.素行良好(無酗酒、煙毒、賭博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前科),需具備無刑事紀錄訴訟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7.具身心障礙證明。
(二)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任用,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有妨害風化或犯罪前科者。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有其他行為不良紀錄者。
9.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三點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上班時間:
1.星期一至五,每日08:00~16:00。
2.遇國定假日、颱風停課或學校重要慶典活動等需臨時調整上班時間時,依校方訂定上班時間為準。
(二) 工作內容及相關事項
1.行政辦公室資料文書作業。
2.協助校園環境整理,如搬運、清潔、維修等。
3.各單位書信或相關文件派發及黏貼郵票、寄送(領取)文件。
4.其他臨時交辦任務。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經勸導未能改善者立即解雇。
1.不按規定值勤者。
2.經常遲到早退者。
3.態度傲慢、不配合調度者。
4.處理情況不當,以致造成損害者。
5.值勤時間抽菸、喝酒或行為不檢,損及校譽。
6.逕行向本校商借場地之商號、機關索取不當報酬者。
7.經查有不合本辦法所列任免規定者。
8.無正當理由繼續曠職3日,或一個月內曠職達6日者。
9.違反桃園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約用人員進用及管理要點規定。
🔵工作地址:桃園市中壢區富台國民小學
320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三段36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本校聯絡人:總務主任姜主任或事務組長徐老師,電話03-4563335轉510、5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事檢驗師

🔵職稱:醫事檢驗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醫事檢驗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工作項目:
臨床醫事檢驗工作。
🔵工作地址:桃園醫院(330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新屋分院(327005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聯絡E-Mail:705555@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07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醫事檢驗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職能治療師

🔵職稱:職能治療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職能治療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職能治療師專門職業證書。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工作項目:
臨床職能治療師工作。
🔵工作地址:桃園醫院(330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新屋分院(327005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聯絡E-Mail:705555@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07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三級職能治療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審有案之公務人員,且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特考考試及格者須不受特考特用轉調之限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
三、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四、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辦理行政管理系統業務。
二、辦理工友管理及系統登錄業務。
三、辦理宿舍管理及系統登錄業務。
四、辦理民生竊盜專案及情資通報業務。
五、財物採購業務。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佳安里佳安路2號(機關所在地)及本分署各轄區。
🔵聯絡E-Mail:yann0916@wranb.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現職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 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分署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履歷資料,並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調派令、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及最近一筆銓審函或其他相關資料(例如語言能力證明等)等影本電子檔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未滿80分不予錄取,並視成績酌增候用名額1名,候用期間3個月。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的疑問,請於洽03-4712001#801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事檢驗師

🔵職稱:醫事檢驗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任用及以下資格,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專科以上學校醫事檢驗相關科系畢業。
(三)領有醫事檢驗師專門職業證書及細胞醫檢師證照。
(四)現任職區域教學醫院以上醫院,服務已連續滿3年以上者。(新屋分院任職等同總院)
🔵工作項目:
1.細胞學檢體處理,婦科抹片閱片。
2.組織檢體處理病理組織(含分子病理)包埋、切片、染色等技術工作。
3.TAF實驗室認證事務。
4.病理科各類文書業務。
5.組織標本的切取與製作。
6.病理蠟塊的切片與染色。
7.協助每週醫療廢棄病理檢體銷毀。
8.行政事務。
9.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醫院(33004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1492號)或新屋分院(327005 桃園市新屋區新屋里14鄰新福二路六號)。
🔵聯絡E-Mail:705555@mail.tygh.gov.tw
🔵聯絡方式:
詳情請查本院網站:https://www.tygh.mohw.gov.tw/?aid=58&pid=70/優質團隊/行政部門/人事室/檔案下載。
人事室電話:(03)3699721#4565 邱慧雯專員

報名方式:
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 A4 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於 113 年 07 月 18 日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本院【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解剖病理科臨床師三級醫事檢驗師』】(33004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 1492 號),逾期不受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股長

🔵職稱:股長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國內外大學以上建築、土木等相關系(科)所畢業,且具建築規劃或公共工程相關經驗者尤佳。
4.現敘薦任第7職等且近3年考績中需2年以上考列甲等。
🔵工作項目:
1.督導道路、橋梁、公共建築工程環境、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之建立及審核等相關業務。
2.辦理其他機關委託代辦各項工程之施工履約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1001120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7月17日下班(17:00)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不得空白),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2.現職(或最近職務)派令影本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3.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4.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證照(無則免附)。
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
二、經初審合格者,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若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 (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03-3322101#6781鍾小姐)。
三、除正取1名外,另得增列候補2名,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