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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930
🔵資格條件:
(一)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技工工友
(二)品德端正、身心健全、具服務熱忱、無不良嗜好。
(三)高中(職)以上畢業,具電腦操作能力及汽機車駕照者佳。
(四)具有茶產業相關、農機維修經驗及專長者且符合「工作項目」需求者優先錄取。
🔵工作項目:
(一)協助臺灣茶區茶與飲料作物試驗研究與調查。
(二)協助場區茶與飲料作物田間管理。
(三)協助場區農業機械管理與操作。
(四)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楊梅區中興路324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38,110元(170點),依據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辦理。
二、報名日期:有意願至本場服務者,請於113年9月30日下班前(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以郵件寄達時間為準)備妥下列文件逕行送達或掛號寄達本場,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作物改良科技工』字樣(請以A4紙格式依序裝訂)。
(一)履歷表1份。
(二)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三)戶籍謄本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五)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六)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證明書(錄取後繳交)。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場通知到職任用,倘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者、非現職人員及未經原服務機關同意移撥者,恕不受理,應徵資料亦不另退還。
四、如有問題請洽本場秘書室涂小姐,連絡電話:(03)4822059 #217。或秘書室張主任,連絡電話:(03)4822059#21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戶籍員

🔵職稱:戶籍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四)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五)具戶政經驗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戶籍登記綜合受理等戶政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龍潭區中興路700號)
🔵聯絡E-Mail:longtanhr0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4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本所調閱。
(二)請將下列證明文件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寄發E-mail 至本所指定信箱「longtanhr05@mail.tycg.gov.tw」,未完整上傳或未寄發下列證明文件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1.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
2.考試及格證書及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
(三)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初審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四)甄選方式:
1.電腦操作(10%):打字(每分鐘40個字以上)。
2.⾯試(90%):每⼈10分鐘為原則(視報名⼈數調整),以報到順序依序進⾏。
(五)本項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六)連絡電話:03-4792394分機211,葉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案督導

🔵職稱:專案督導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一)符合國家考試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環保行政」、「環保技術」、「環境工程」或「土木工程」類科應考資格者所列各所科系畢業,取得學士學位者(相關應考資格請詳見: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examqual_id=6471、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examqual_id=6532、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examqual_id=6492)或
https://wwwc.moex.gov.tw/main/ExamQual/wfrmExamQual.aspx?menu_id=153&examqual_id=6489
(二)具有政府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三)具有採購證照、促參證照者尤佳。
(四)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進用為本機關或所屬機關之約用人員。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進用。
🔵工作項目:
(一)推動多元化垃圾及促參管理計畫。
(二)辦理廢棄物及資源循環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聯絡E-Mail:900087@tydep.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及地點:
親自或委託報名,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17時止,於上班時間向桃園市政府海岸及資源循環工程處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辦理報名手續,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頁最新消息https://www.tydep.gov.tw/TYDEP/Message/Index/2自行下載,或至人事室領取,人事室電話:03-3865711#701吳小姐。
二、報名應繳下列文件:(以A4紙張列印)
(一)報名表一份。
(二)相片一張(黏貼在報名表)
(三)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粘貼在報名表)。
(四)最高學歷證件影本一份。
(五)其他相關有利評選證明文件(如英文能力證明或相關證照)影本一份。
(六)自傳一份(500字為限,以A4紙張繕打)。
三、甄選方式:分書面審查及面試二階段,第一階段書面審查擇優錄取參加面試。
四、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為原則,並視計畫及考核結果續僱,若僱用期屆滿未獲續僱者或僱用原因消失,則依法解僱。
七、待遇:每月薪資比照聘用六等一階 280 薪點起敘(每月 37,800 元),並享有勞保、健保;無支領國旅卡休假補助。
八、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九、備取保留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備取人員得於保留期間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同類、同工作性質之職務。
十一、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報名表及相關資料於甄選完畢後依規定予以銷毀。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1.具本職缺土木工程職系、職等任用資格之人員,且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 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請併檢附子女出生及居住證明等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工作項目:
1.消防、水電、電梯保養、空調維護契約履約執行。
2.館舍建築維護巡檢及修繕。
3.每月服務台輪值及消防演練、汙水排放等年度檢查事項。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派駐中壢藝術館:桃園市中壢區中美路16號)
🔵聯絡E-Mail:1002348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其他具任用資格人員,請於期限內親送或寄達至本中心人事室(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本職缺線上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中心調閱。再依序將下列應檢附證明文件全數掃瞄後上傳該系統,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附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請另填寫「公務人員應徵履歷簡歷表」 (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afm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徵才資訊」自行下載。),並請於線上報名後寄至「10023480@mail.tycg.gov.tw」,信件主旨請打上「土木技佐應徵履歷簡歷表-姓名」。

(四)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1人,備取2人,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得予從缺。

(六)本中心人事室聯絡電話:03-317-0511分機8004李小姐;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8500 凌游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員

🔵職稱:工程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含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現任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者;如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項規定之情形,請併檢附子女出生及居住證明等文件(例如:子女之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接種紀錄等)。
(三)具有汽車駕照可自行開車者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育宣導及防災業務。
(二)辦理山坡地開發使用水土保持計畫審查及監督管理業務。
(三)辦理山坡地治山防災工程,或違規之查報改正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4、6~7樓、30號3、5~7樓(桃園市政府水務局)
🔵聯絡E-Mail:10063749@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所屬機關人員應徵全面實施線上作業,現職公務人員寄送紙本資料恕不受理;其他具任用資格人員,請於期限內親送或寄達至本局;本職缺應徵作業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自傳內容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含自傳)後,再點選【我的應徵】依序將下列(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全數掃瞄後上傳該系統,未上傳者,視為資料不齊不符合資格。
(二)應檢附證明文件如下:
(1)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最近(或符合任用資格)之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外語能力證明及其他相關附件影本(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職務編號為A660111,本局擇優錄取正取1人,候補2人,以遞補本職缺為限,候補人員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時,本局得予從缺。
(五)本局人事室蔡小姐聯絡電話:03-303-3688分機3542。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3771葛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公務及採購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流行音樂培訓專案規劃與執行。
(二)單位公文登記桌及行政庶務處理。
(三)展演中心展場展覽相關業務(含行政流程、場地帶看、場地點交及點還等)。
(四)展演活動之前台服務及假日輪值。
(五)需配合平日晚上及假日活動加(輪)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中正路1188號,桃園市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暨所屬館舍。
🔵聯絡E-Mail:1002348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繳交應徵文件(文件不齊、未用本中心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
(1)本中心進用人員簡歷表1份(含相片及身分證影本)。
(2)自傳1份(300~500字,以1張A4紙張單面繕打不拘形式)。
(3)最高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證書影本1份(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
(4)專長、經歷或其他有利甄選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
(二)採網路線上方式報名:即日起至113年7月15日填寫google表單報名(https://forms.gle/roustuqSXLVXrtCu5),並請將報名應繳文件電子檔PDF(請合併成一個檔案)以電子郵件e-mail寄至聯絡人信箱(10023480@mail.tycg.gov.tw),另請於信件主旨註明「○○○應徵展演企劃組約僱助理」。「本中心進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 http://www.afmc.gov.tw)「最新消息」項下「徵才資訊」自行下載。
(三)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以電子郵件e-mail或電話告知面試相關注意事項。
(四)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並以電子郵件e-mail或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備取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中心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僱用期間:實際僱用之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通過考核續僱。
(六)待遇: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每月37,800元。
(七)正式上班後由本中心按規定訂立契約,如有違反契約規定者,即予解僱。
(八)附則:
(1)應徵人員繳交之各項證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除負法律責任外,並取消甄選資格;如經錄取,則取消錄取資格。
(2)如符合資格人數不足,本中心得延長公告;另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本中心得予從缺。
(3)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據相關規定辦理。
七、如有任何疑義,請逕洽本中心人事室,電話:03-3170511分機8004。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分機8300,李組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