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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之現職公務人員,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 3 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不得調任本校之情事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第 28 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 12 條不得陞任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 29 條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品行端正、負責盡職、具主動服務工作熱忱、協調溝通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配合本校需求,辦理職務輪調。
5.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 word、excel、e-mail 等文書編輯及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1.兼午餐秘書業務。
2.其餘工作內容:
(1)小額採購(3000元以下)。
(2)勞健保業務。
(3)物品分發使用登記。
(4)班級鑰匙、電梯卡管理及冷氣卡、影印卡…等儲值。
(5)全校性會議、校務會議、主管會議及行政會報議程、資料彙整、通知及紀錄。
(6)掛號郵件登記、分送(含傳真文件)及公文及信件交寄郵局—-(掛號單之繕寫)。
(7)招標案收件登錄。
(8)分送公文。
(9)建立學校社會資源聯絡名冊及校慶、畢業典禮活動請柬及謝函之製發。
(10)協助慶典、會議場所之佈置。
(11)校慶、運動會公務單位感謝函之簽辦與寄送。
(12)家長會業務。
(13)會議室借用、預約登記處。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觀音區四維路73號(桃園市立草漯國民中學)
🔵聯絡E-Mail:maggie10201@gmail.com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採線上投遞履歷,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 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證件不齊者以不符報名資格論。
(1)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現職派令。
(4) 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英語檢定(或其他證照)等佐證資料。
3. 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由本校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通知參加甄選者或甄選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 甄選方式: 本校擇優另行通知甄試日期及相關事宜。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或仍在有效期限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參加甄選:
(1) 資訊能力測驗 :測驗內容為word、excel等。
(2) 面試:資訊能力測驗後隨即面試,含儀表態度、表達能力、發展潛能、溝通協調能力及專業知能等, 每人 10 至 15 分鐘。
5.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2名,備取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6. 擬予任用人員需辦理商調作業,如原服務單位不同意商調或逾期未到職,應取消其任用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人員以補足本次甄選缺額為限。
7. 聯絡電話:03-4830146轉710蔡主任或510黃主任。
8. 本校網址:https://www.ttjh.tyc.edu.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稱:業務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土木、建築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學士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學校建築委辦工程案件。
2.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業務助理,教育局基金)。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職稱: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電機、資訊、工業工程相關學系畢業。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案件。
2.工程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職務代理人,編號C01),資料不齊逕視為資格不符。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該員留職停薪期滿或提前回職復薪,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稱: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電機、工業工程相關學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具有辦理建築物相關機電、消防等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案件。
2.工程綜合業務。
3.辦理建築物機水電工程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編號C01,機電)。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稱: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電機、資訊、工業工程相關學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市公共建築工程及其他機關委辦工程案件。
2.工程綜合業務。
3.辦理本市道路、橋梁等工程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編號C01)。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職稱:工程助理(比照聘用六等)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聘用六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電機、資訊、工業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法律相關學系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1.執行本市各項重大工程建設業務計畫及測量等工作。
2.辦理工程之履約管理、保固業務、爭議處理、訴訟案件處理及契約檢討修訂等業務。
3.辦理工程環境、安全及衛生管理系統之維持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4、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17:00)前親送或「寄達」(不以郵戳為憑) 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0號5樓桃園市政府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
二、需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各1份,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應徵職務(比照聘用六等工程助理,編號C05)。
三、本職缺薪資為比照聘用六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處得視工作表現及本處業務或預算籌編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聘(一年一聘) 。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甄審,時間、地點、方式另行通知。本次公開甄選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五、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六、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781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