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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社會工作員(社工科社安網)

🔵職稱:聘用社會工作員(社工科社安網)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3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8
🔵資格條件:
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
2.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所列資格。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1.辦理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業務90%、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3-3322101#6409,社工科高小姐)
(二)工作期程: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三)待遇:月薪41,528元(6等2階)~59,487元(7等7階),人員聘用資格及支薪標準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及本市各家庭服務中心。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一律採紙本報名,請寄至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社會局人事室收,並請於113年7月18日下班前寄(送)達。
2.請至本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應徵人員簡歷表,下載空白簡歷表並填寫,隨同簡歷表並檢附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各1份(如為國外學歷或文件,須檢附中譯本及經駐外單位驗證文件),所附證明資料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職務(封面請註明應徵「聘用社工員(社工科社安網)」),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3名,備取6名候用,候用期限3個月;該期間有等級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4.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
5.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442許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員

🔵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圖書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圖書史料檔案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符合本職缺任用資格,經銓敘審定為委任第2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標案及採購業務。
(二)辦理活動推廣及圖書館行政業務。
(三)辦理志工聯繫督導。
(四)辦理館舍營運及人員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圖書館龜山分館(桃園市龜山區自強南路97號)
🔵聯絡E-Mail:10018609@mail.typl.gov.tw
🔵聯絡方式:
(一)113年7月15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電話、地址、電子郵件信箱)請更新正確、撰寫簡要自述,並上傳以下相關附件電子檔案: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最高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現職派令影本。
5.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7.採購證照、身心障礙手冊等(如無免附)。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資料不全及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備註: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另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3-3166345#5000 人事室許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關懷員(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行政關懷員(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護理、公共衛生、衛生教育、醫療社會、社會福利、社會工作、醫務管理等相關科系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工作經驗者。
二、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三、具備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四、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
五、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結核病防治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出勤。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結核病/漢生病直接觀察治療都治執行計畫」之約用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下午5時止。
(二)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詳細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6.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以A4大小紙張直式裝訂整齊,需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行政關懷員」職務,於113年7月19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親送或委託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疾病管制科江小姐收,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試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s://reurl.cc/OGbrGg)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本局官方網站,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正取2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及備取4名。
(一)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江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216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職稱:專案助理(約用人員性質)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4~11307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結核病個案管理經驗者尤佳。
三、具備電腦文書作業能力(Word、Excel、Power Point、Outlook等軟體)、公文書寫及計畫擅寫能力尤佳。
四、具備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五、具工作熱忱、主動積極、溝通能力、學習意願、責任感、抗壓性高且操守清廉。
六、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工作項目:
一、消弭原鄉健康不平等計畫相關業務。
二、結核病防治相關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業務加班與出勤。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酬薪點:月薪新臺幣3萬7,800元。
二、工作期程:自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案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補助「113年度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傳染病防治計畫」之約用人員性質職缺,得依工作表現延長續聘,惟若計畫期滿無同性質之職缺則不予續聘。)
三、應徵時間及檢具履歷資料:
(一)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下午5時止。
(二)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資料:
1.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詳敘基本資料、學歷、經理、自傳及日夜聯絡電話等)。
2.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約用人員簡歷表(請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首頁>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務必繕寫各項資料、學經歷等相關資訊。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4.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持外國學經歷者,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並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採認之規定)。
5.機車或普通小型汽車駕駛執照影本。
6.經歷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7.備妥相關資料以A4大小紙張直式裝訂整齊,需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項目「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消弭計畫專案助理」職務,於113年7月19日下午5時止,以郵寄、親送或委託至桃園市政府衛生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疾病管制科江小姐收,若資料不齊者,亦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
四、甄試方式:面試100%。
五、甄試時程:
(一)公告初審合格名單:審查合格後,本局將電話個別通知初審合格人員,並公佈於本局網站(https://reurl.cc/OGbrGg)徵才訊息,不符合者恕不退件。
(二)甄試日期及地點:將公佈於本局官方網站,當日請攜帶身分證備驗。
六、名額:正取1名(視成績擇優錄取)及備取2名。
(一)備取資格保留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二)本次甄試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得予從缺。
七、聯絡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科江小姐,連絡電話:03-3340935轉216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代理教師

🔵職稱:代理教師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人員區分:代理教師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916
🔵資格條件:
★缺額:1名代理教師、1名代理教師( 需具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左列基本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及第19條或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錄一、二)。
3.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如附錄三)。
4.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者(如附錄四)。

(二)報考人員資格:
1. 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略以(如附錄五):
(1) 「教保服務機構教師…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一、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故幼兒園代理教師應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2) 前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教師以具教保員、助理教保員資格者依序代理,教保員以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代理。
(3) 前二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大學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代理。
2. 第一、第二次甄選招考後,倘仍有缺額,於第三次、第四次甄選作業放寬報名資格至具教保員資格,第五次、第六次甄選作業放寬助理教保員資格,第七次以後放寬為大學畢業資格。
3. 應考身心障礙缺需具效期內之身心障礙手冊,且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幼兒教保、生活輔導與安全維護、輪值、課後(寒暑假)留園。
2.幼兒教材教學設計及釐定教學目標。
3.園務行政工作、其它園方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8:00~16:00。
(三)薪資:
1.依學歷敘薪。
2.新進教保服務人員未於任職前取得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訓練證明,需填寫3個月內取證切結書。
🔵工作地址:本園(蘆竹區上竹路65號)暨分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03-3239856#16 顏小姐
詢問前請詳閱甄選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代理教保員

🔵職稱:代理教保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蘆竹幼兒園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14
🔵資格條件:
1. 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12條、第13條或第14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34條規定,幼兒園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2年內,或任職後3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本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本園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次招考】【自第3次招考起放寬至助理教保員資格可報考、第5次招考起放寬資格至大學畢業(不限科系)即可報考】
其他詳見甄選簡章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幼兒教保、生活輔導與安全維護、輪值、課後(寒暑假)留園。
2.幼兒教材教學設計及釐定教學目標。
3.園務行政工作、其它園方臨時交辦事項。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為7:30~16:00或8:00~16:30(含休息時間)。
(三)薪資:
1.定期契約進用教保員: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薪資支給基準表-「教保員薪 資支給基準表」或「助理教保員薪資支給基準表」-初任第一級支給,另須扣除勞保、健保費及勞退自付額。
2.新進教保服務人員未於任職前取得本救命術訓練8小時訓練證明,需填寫3個月內取證切結書。
🔵工作地址:本園(蘆竹區上竹路65號)暨分班。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03-3239856#16 顏小姐
詢問前請先詳閱甄選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