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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用人員

🔵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農業部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 6 個月以上或 1 年以上之經驗者佳。
2.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如 Word、Excel、Power Point 等軟體操作)。
3.具備美編軟體 (如 illustrator 等) 操作經驗或能力者優先。
4.具備網站維護管理經驗或能力者優先。
🔵工作項目:
1.協助茶葉感官品評相關試驗研究計畫。
2.協助網站(含臉書及 Youtube 等)資訊維護管理業務。
3.協助線上課程、訓練教材編輯製作及圖片美編業務。
4.協助訓練及推廣等相關計畫執行。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楊梅區埔心金龍里中興路324 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聯絡電話:03-4822059#815 王玉雯小姐。
2.待遇:依進用人員學歷敘薪(學士月薪新臺幣33,800元、碩士(含)以上月薪新臺幣38,600元。),並依勞動基準法僱用。
3.報名人員請檢附下列資料:(1)履歷表(請用銓敘部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附相片、簡要自述)。(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相關工作經歷或專業證照證明文件影本。於113年7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32654桃園市楊梅區埔心中興路324號 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王玉雯小姐 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產業服務科約用人員」。
4.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總成績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如需本場退還相關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甄選備取1人,資格自公告之日起得保留3個月。
5.錄取者試用期三個月,經本場考核及格者正式僱用,考核不及格者依勞動基準法相關程序終止勞動契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6
🔵資格條件: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2. 熟諳電腦文書處理。
3. 認真負責且善於溝通。
4. 具交通工具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社勞行政相關業務。
2、辦理公文書交換及文書處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綜合企劃課(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
🔵聯絡E-Mail:1003680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1.應備文件:(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附彩色照片、內容繕打詳細後親自簽名並載明聯絡資料)。(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4)其他經歷證明。於113年7月16日下午5點前備齊上述資料(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以郵戳日期為憑,恕不接受親送)至「330066桃園市桃園區民生路650號2樓就業職訓服務處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綜合企劃課書記約僱職務代理人」,逾期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2.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3.約僱期間以約僱人員三等22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29,7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並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預計114年3月),若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4.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5.聯絡電話:03-3386179人事室賴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建築及土木工程相關系所畢業。
2.具文化設施實務工作經驗尤佳。
3.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建築工程相關工作。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3年7月16日(二)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設施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 #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7月22日(一)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3年7月23日(二)上午9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五等約僱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7,800元(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3年10月底)。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2.現職公務人員,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考試所定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第1 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各款情事之一者。
5.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6.具採購證照或醫院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採購業務(財物及勞務為主)。2.庶務性業務。
3.支援院內各項活動。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龍壽街71號。
🔵聯絡E-Mail:jsu@typc.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遴選職務、缺額:綜合行政職系辦事員1人。
(二)本職缺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
現職人員如符合資格並有意調任者,請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
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須附自傳,請於公務人員資料服務網之「簡要自述維護」頁籤填寫)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
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請於職缺應徵系統「上傳」下列資料:
1.現職派令。 2.最近1份銓敘審定函。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考試及格證書。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以上文件請整合成一個PDF檔上傳,所附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六)甄選方式:符合初審條件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五)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除公告本院網頁外,並電話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相關事宜。
(六)聯絡人: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人事室陳小姐,聯絡電話:(03)3698553轉120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文史哲、管理、建築與設計、財經等學群相關科系畢業(不符資格者請勿投件)。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文化設施規劃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勞務案。
2.全市古蹟、歷史建築因應計畫年度管理維護查核。
3.文化設施工程、設計監造、工作報告書採購發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3年7月16日(二)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或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設施科-業務助理」)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如同時報名數缺,只須寄一份並在報名表應徵職務欄位複選即可),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 #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3年7月22日(一)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 113年7月23日(二)上午9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僱用期間:比照約僱五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適用勞動基準法),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若通過考核,續僱)。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學務創新人員

🔵職稱:學務創新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4等250薪點(薪資折合為33,750元/月)
🔵職系:
🔵正取:2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具有教育部(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
(二)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並具有學務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
(三)大學以上畢業者。
須具備(一)、(二)、(三)條件之一者,始得報名甄選。依(二) 、(三)資格條件錄取者,應自進用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四)具有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
(五)中華民國國民且未曾受刑事懲戒處分者,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
(六)熟悉電腦作業系統,具操作word、Excel、E-mail等文書編輯處理及網際網路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1.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35%)。
2.學生發展及自我實現之促進(25%)。
3.公民教育之實踐及學習(10%)。
4.學務工作之創新及專業化(10%)。
5.學生生活輔導及品德教育實踐(10%)。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立大園國際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
報名方式:
(一) 請檢附下列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
1.甄選報名表(貼妥照片)。
2.國民身分證影本(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簡歷表。
5.教育部輔導知能相關研習證明或獎狀 (無者免繳)。
6.輔導、諮商、教育、醫療、法律、觀護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繳交離職證明或服務證
明。(無者免繳)。
7.教育部學務(含校安)儲備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影本。
8.切結書、值班同意書。
9.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良民證)。
10.最近六個月內之一般體格檢查報告(應檢查項目參閱附件3)
(二) 通訊報名:
即日起至113年7月19日前(以郵戳為憑)檢具有關證件以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報名。(信封上請加註寄件人姓名及應徵學務創新人員字樣,證件不齊全者,視為不符合報名資格);本校地址: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8號;電話:03-3813001轉711;業務問題洽詢:學務處林主任(分機310)。
(三) 證件書表檢附不齊備者,不予受理報名。
(四) 本校於收到報名資料後,將進行書面審查,擇優通知甄試。
(五) 正取2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出缺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者均未達本校用人需求者,本校得予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