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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熟稔一般行政業務,具電腦文書操作(Word、Excel、PowerPoint)能力。
三、人際互動良好,具認真負責之工作態度、溝通協調能力與服務熱忱。
四、具備汽車駕照(需支援活動)。
五、具公文撰寫能力及政府採購人員基礎尤佳。
🔵工作項目:
(一)、計畫經費管控請領核銷。
(二)、清潔及電腦租賃採購。
(三)、行政事務、活動支援協助。
(四)、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
🔵聯絡E-Mail:1001686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二)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
(三)國民身分證
(四)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五)工作經歷證明
二、請於113年7月15日以前(本局收件日期為憑),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3樓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收,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身障就業科業務助理職缺】(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並以A4大小列印,依序由上而下整份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勿摺疊裝訂貼標籤,平放裝入信封內)。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獲通知參加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並繕打收件者姓名、地址,俾利郵寄。
四、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另至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首頁【業務資訊-人事服務專區-人事業務表單下載專區】下載(網址:https://lhrb.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n=14166&s=967401)並繕打內容後,逕傳呂先生80017157@mail.tycg.gov.tw(03-3322101轉6814)。
六、工作報酬:薪資31,185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
七、僱用期間:自報到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職務為113年度就業安定基金所聘用之約用人員,如因經費來源終止或考核未達續僱標準,則不予續僱。
八、本職缺為預估缺,並自113年8月1日實際出缺。
九、本次甄選結果錄取名單將於本局網站最新消息公布。
十、如有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身障就業科呂先生,03-3322101#6814、681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蘆竹地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五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5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資訊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文書作業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資訊處理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具:履歷表(附自傳並簽章),學經歷證件影本(畢業證書、證照、經歷證明如僱用通知書等,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以五等280薪點僱用(月薪37800元) 。
3、請於113年7月25日前(以掛號郵寄方式,註明應徵資訊課職代)寄達或送桃園市蘆竹區長安路二段236號2樓(人事室)電話:03-3525337轉701。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合適人員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以不超過正取職缺2倍為限。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等級薪點相同、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工作期間:自113年8月30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至113年12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代理教保員

🔵職稱:代理教保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3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無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稱教保條例)第 12 條、第 13 條或第 14 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若經甄選錄取後發現事實,取消錄取資格。
2.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 34 條規定略以,教保服務機構新進用之教保服務人員,應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 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訓練八小時以上。應考人應於規定期限內取得前開訓練證明。倘於報名時尚未取得,應填具切結書,若未於任職後3個月內向幼兒園提出前開訓練證明者,取消其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遞補。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不良前科紀錄與不良習慣(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
(二)報名資格
應符合下列各項之一並繳交相關證明:
1. 修畢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國內專科以上學校教保相關系科之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且取得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證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1款)
2. 具備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證書,並取得經中央主管機關發給之修畢幼兒園教保專業課程證明書。(教保條例第10條第1項第2款)
※102年8月1日起入學者,並須修畢教保專業知能課程至少三十二學分。(依據「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學程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參照附錄五及附表)
3. 依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具幼兒園教師資格者。(教保條例第8條第3項)
4. 已修畢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具保育人員資格、或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規定修畢教保核心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取得教保員資格者。(教保條例第10條第2項)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 協助幼兒教學,依據新課網之六大領域教學,設計學習區活動。
2. 協助課程規劃、教材準備。
3. 幼兒教保、生活輔導與安全維護,處理幼兒突發狀況。
4. 教室環境管理與佈置。
5. 協助園務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6. 其他相關工作依據實際簽定契約內容執行。

(二)工作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6:30(含休息時間)(早值時間依學校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桃園市新屋區頭洲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桃園市新屋區頭洲里校前路72號)幼兒園教室
🔵聯絡E-Mail:sskiss1@gmail.com
🔵聯絡方式:
TEL:03-4901204轉214 。聯絡人:賴怡君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蘆竹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經費審核業務。70%
2.預算期間支援。20%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國道1號高速公路南崁交流道附近)
🔵聯絡E-Mail:10027731@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受理期限及方式:自113年7月8日至113年7月15日止,以掛號郵寄或親送等方式受理,逾期、證件不齊或未載明聯絡方式者恕不予受理。
(二)應備證件:
1.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及擬進用人員簡歷表(請於桃園市政府網站徵才資訊本職缺之附件處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以上證件影本,請以A4紙張依序裝訂)。
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會計室佐理員 (A120030)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
(三)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或通知,如應徵人員均不適合者,本公所得予從缺。
(四)自113年8月9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期滿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濟。
(五)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月。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勞保、勞退)。
(六)寄送地址: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150號(人事室)電話:03-3520000轉314。
(七)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用,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八)面試結果以網路公告,公告於本公所網站最新消息。
(九)備註:本次公開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作業。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法律或會計專業、公司或商業會計帳務及查帳經驗尤佳。
3.工作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具服務熱忱、擅長人際溝通者。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案件審查及一般綜合性行政業務40%。
2.公司管理(含違規案件罰鍰、強制執行等)業務30%。
3.研提公司(商業)登記案件研究方案及法令彙整,並出席業務有關會議20%。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商業行政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聯絡E-Mail:10025932@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請以標楷體繕打)、學歷證書影本、工作經歷證明及訓練證明影本,並填列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於113年7月15日以前寄(送)達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人事室收,以本局收件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商業行政科約僱助理職務甄試】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不另通知。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為預估缺,薪資:37,800元(約僱五等280薪點)。
5.上述簡式履歷表及甄選人員基本資績表請務必另至桃園市政府徵才公告中(網址:https://www.tycg.gov.tw/News_Content.aspx?Create=1&n=13&state=1C5D152DDF4F3ED0&s=1326921&ccms_cs=1&sms=7887#)下載相關附件,並回傳至劉先生10025932@mail.tycg.gov.tw (連絡電話:03-3322101轉5156)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建築工程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經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者。
二、具「建築工程」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一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並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辦都更及自主都更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審查業務。
三、辦理都市更新改善工程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力行路300號(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
🔵聯絡E-Mail:100487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線上應徵: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請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
二、下列證明文件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
 6.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應徵人員親自簽名之掃描檔。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徵才結果將於本處網站公佈(首頁/訊息公告/徵才訊息)。
四、本案將擇優錄取正取2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4名,並以依序遞補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五、聯絡人:人事室田小姐,電話03-3324700分機320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