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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員

🔵職稱:課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專)院校以上畢業,經銓敘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一般電腦操作、資訊處理能力(Word、Excel、Internet及電子郵件收發文等)。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無限制轉調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六、需具備機車或汽車駕照。
🔵工作項目:
一、林務業務。30%
二、漁業業務。30%
三、農業機械使用證明業務。30%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10%
🔵工作地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澤仁里中正路20號)
🔵聯絡E-Mail:1006042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全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點選【我的應徵】功能鍵,上傳下列各項資料。逾期恕不受理,聯絡電話03-3821500分機2301王小姐。
二、請檢具1.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300字,請註明日間聯絡方式)2.最高學歷及考試及格證書3.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4.現職派令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相關資料影本;如有通過英語檢定者,請檢附及格證書影本6.退伍(役)或免役證明,自始無相關證明者免付。
三、甄選方式:資歷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未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額:正取1名,另視成績得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期滿未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惟甄選結果如均不符合業務需要,得不予錄取。
五、聯絡電話:03-3821500轉2301王小姐或2200葉課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心理師

🔵職稱:心理師
🔵徵才機關: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33-桃園市,95-臺東縣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3
🔵資格條件:
1、本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 條迴避任用及無同法第 28 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2、具有心理師資格者,需領有臨床心理師或諮商心理師執照。
3、心理員學經歷 (需符合下列其中 1 項) :
 (1)國內外心理相關科系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即具備心理師應考資格)
 (2)國內外心理相關科系大學畢業者。
4、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具資料統計分析經驗及研究能力尤佳。
5、有矯正機關內輔導/諮商/治療或轉銜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1、協助推動專業個案管理。
2、個案評估
 (1)針對新收收容人與特殊個案施測簡式健康量表等矯正署規定之心理測驗。
 (2)測驗結果登錄於獄政系統,並進行後續輔導或轉介。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4、課程授課
 (1)身障、高齡、毒品及特殊收容人之相關課程、心理健康衛教課程,紀綠需登錄獄政系統。
 (2)身障、高齡、特殊收容人、 戒毒團體、詐欺團體、自殺傾向、家暴(或性侵)之壓力與情緒管理團體,團體紀錄需登錄獄政系統。
5、個別輔導
 (1)毒品、酒駕、情緒適應障礙、自殺傾向、身障、高齡、家暴(或性侵)等需介入關懷或機關安排之個案,進行評估與治療。
 (2)各類 輔導報告需登錄獄政系統。
6、協助各類專業處遇課程執行,師資聯繫、課程調整及精進做為等事宜。
7、完成年度研究報告或成果報告。
8、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法務部矯正署泰源監獄(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甄選簡章及相關表件請至本機關官網下載:https://www.tuv.moj.gov.tw/362849/362982/362985/1389871/post)
報名日期及方式:即日起至113年7月23日(星期二)17時止,以親自送達或限時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信封請註明參加【113年度第4次教化科約用心理師(員)】字樣,逕寄本監教化科,郵遞區號:95992臺東縣東河鄉北源村32號,聯絡電話:089-891743#218或089-892611林筱淇心理師。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交通技術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具交通技術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二)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三)具有普通重型機車、普通小型汽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局交通安全資訊科相關業務。90%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廈門街66號7、8樓
🔵聯絡E-Mail:10010497@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我要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局調閱。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未達五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資料不齊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初審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錄取正取1名,另視成績增列備取1-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不符職務需求與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854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業務輔導員

🔵職稱:業務輔導員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
(二)應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電腦中文輸入每分鐘15字以上,錯誤率10%以下。
(四)歡迎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一)從事就業服務暨各項促進就業措施等就業服務相關工作或勞工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就業服務相關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中壢就業中心(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
🔵聯絡E-Mail:10036800@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報名表(請至桃園市政府首頁-公告訊息-徵才資訊或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首頁下載),於報名表首頁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請貼照片並務必詳實填寫,自傳需親自簽名。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畢業證書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影本)。
3、服務證明、在職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身心障礙證明影本(請務必檢附書面證明文件,相關工作經驗年資須累計1年以上,未附者不予計入,另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保險異動明細表不予計入)。
4、所附報名表及證件影本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依序裝訂成冊,前開資料除履歷表須正本外,餘均為影本,合於條件者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
5、姓名如有更改,請提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證件影本。
(二)應徵時間:
113年7月11日(星期四)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報名文件一律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中壢就業中心(320678桃園市中壢區新興路182號)林小姐收,恕不接受親送,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業務輔導員」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薪資待遇: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構)臨時人員僱用薪資一覽表》,以業務輔導員初次僱用人員敘薪:35,235元。
(四)進用人數:
正取2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4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起算,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性質相近職缺則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五)本案進用之約用人員,以勞動部委辦桃園市政府辦理就業中心工作計畫補助經費為限,並經本府核定後始得進用。
(六)考試甄選:
1、甄選時間: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
2、考試項目:需口試、電腦基本操作測驗。
(七)聯絡人:
中壢就業中心林小姐,電話:03-4681106轉1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3等220薪點(折合薪資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大學以上畢業。
二、中文電腦打字每分鐘35個字以上,須現場測試(身心障礙人員每分鐘20個字以上)。
🔵工作項目:
大溪分局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職務編號A680300)
(一) 辦理稅捐稽徵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奉准進用之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3月。)
🔵工作地址:大溪分局(桃園市大溪區員林路一段1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紙本報名,不受理線上報名,請於113年7月18日下午5點前完成紙本資料寄送(寄達或送達),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簡歷表及履歷表(兩者皆須檢附)
(以上資料可至本局首頁(https://tytax.tycg.gov.tw)→「便民服務」→「申請書表及範例」→「人事業務」下載)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 公部門相關工作經驗證明。
二、寄達或送達「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79號,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人事室劉小姐收」,信封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大溪分局A680300)、聯絡電話及中文輸入法」。
三、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職務需求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辦理退件。本職缺錄取1人並擇優備取至多2人,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錄取結果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s://tytax.tycg.gov.tw)之訊息公告。
四、因本局職缺業務繁忙,投遞履歷前請審慎考慮。
五、承辦人:劉小姐,聯絡電話:03-3326181轉26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畢業。
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及第15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稅務案件處理。
2.一般性公文處理。
3.其他交辦事項。
4.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日止,約僱原因提前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僱。
🔵工作地址: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銷售稅組(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正本(請參照簡式公務人員履歷表格式,附照片並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等相關證明文件;另如為身心障礙者,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影本(各影本請註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13年7月18日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逕寄(送)財政部北區國稅局銷售稅組李股長收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三元街156號4樓,並於信封註明「應徵銷售稅組約僱職務代理人」字樣),聯絡電話:(03)339-6789分機1290。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本次徵才將直接自應徵者本人蒐集個人資料,至應徵者面試止僅供本次徵才及後續錄取相關作業使用,應徵者得請求補充、更正、要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及請求刪除,應徵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個人資料,惟若拒絕提供,本局有權依其判斷決定是否通知面試或錄用。
5.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依113年行政院公告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