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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4等至4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二)對文化資產工作有興趣及熱情並具主動積極精神者。
🔵工作項目:
(一)主辦本縣無形文化資產相關業務及審議會。
(二)古蹟歷建文化景觀等文資業務及彙辦窗口。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政府文化局臨時辦公室(268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
🔵聯絡E-Mail:chih63@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係助理員113年普通考試分發期間職務代理人,月酬為新臺幣33,750元,僱用期間自起僱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意者請依序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請黏貼近照,並詳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詳述,末頁簽名)、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於113年7月18日前(郵戳為憑),封面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文化資產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掛號逕寄『宜蘭縣五結鄉中正路二段6-8號,宜蘭縣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另並請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chih63@mail.e-land.gov.tw。
(二)本職缺正取1名、得視需要候補2名,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9322440分機120張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協助青蔥、青蒜等蔬菜作物、金柑、高接梨、蓮霧、番石榴等果樹試驗處理及調查工作。
2. 協助蔬菜、果樹、原生植物及花卉之田間及溫室管理、種苗繁殖、整枝修剪、肥培及病蟲害防治等作業。
3. 協助載運試驗資材。
4. 協助農機具操作及維護保養等工作。
5. 協助農業技術團及農民學院等訓練課程及果品評鑑。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三星鄉上將路三段81巷6號。
🔵聯絡E-Mail:yangss@hdares.gov.tw
🔵聯絡方式:
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及自傳並貼上二吋相片、畢業證書影本、相關有利甄選經歷資料、身分證影本等,於113年7月19日前以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蘭陽分場園藝研究室楊素絲副研究員收,聯絡電話:03-9899707轉201,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或通知,本職務為約僱五等(280薪點)月酬標準為新台幣3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

🔵職稱:約聘人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5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2、國內外大學以上土木營建或理工相關系所畢業者。
3、孰悉土木工程業務,具採購經驗者佳。
4、資料處理具業務資訊整合能力,可協助製作業務報告。
5、諳文書處理(含開放文件格式ODF、Word、Excel及PPT)、電腦使用及網路操作。
6、配合度高且具基本溝通協調能力。
(二)甄選程序:
1、採面試方式進行。
2、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3、本職缺錄取1名,備取1名期限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即終止聘用計畫(預計至116年2月28日);惟約聘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予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或救助。
(三)薪資待遇:本職務薪點為6等280薪點,每點以新臺幣135元計算,折合月酬為新臺幣37,800元。
🔵工作項目:
(1)協辦土木工程相關事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270015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
🔵聯絡E-Mail:cslai@th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本職缺採通訊報名(掛號郵寄),即日起至113年8月5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寄件後敬請電話確認是否如期寄達,以免失誤。)
2、信封請註明「應徵113年約聘職務代理人」,並於113年8月5日前寄出(交通部公路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事室賴⼩姐收、地址:宜蘭縣蘇澳鎮蘇新路101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初審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二)郵寄報名應備文件:請以A4雙面列印,依下述順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請至銓敘部>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並請簽章附大頭照。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相關經歷證明、離職證明書影本。
(三)聯絡人:人事室賴小姐,電話03-9592000分機 15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3等220薪點,月薪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802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及文書作業系統(office等軟體)及文書處理能力。
3、具備服務熱忱、積極負責、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事業廢棄物及再利用機構審查管理行政業務。
2、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機具管理。
3、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規費徵收。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3年8月2日前(郵戳為憑)以掛號逕寄「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設檢科約僱職務代理人職缺(D260041)」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1、報名表、切結書及自傳(請於本徵才公告「職缺相關附件」處下載使用)。
2、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黏貼於報名表。
3、自傳一篇約1,000字。
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7、相關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8、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無則免附)
二、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倘資格不符、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不全者,視同不合格處理。
三、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不予錄取;錄取後發現者,撤銷其錄取資格。
四、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地方特考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五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聯絡電話:03-9907755分機560黃主任或分機600陳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游泳池救生員

🔵職稱:游泳池救生員
🔵徵才機關:宜蘭縣蘇澳鎮公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5
🔵資格條件:
1. 教育部體育署合格授證之救生員資格,有效期限須超過113年9月30日,並熟悉泳池營運。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
3.須為身心健康、負責盡職、吃苦耐勞者。
4.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工作項目:
自113年8月1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每月工作天數至多26天,二班制,第一班5:00至11:00,第二班15:00至21:00,5-9月薪資以時薪新台幣230元計算。
工作項目:泳客安全戒護及預防意外發生;排除泳客基本問題;水質檢測維持及水溫測量記錄;池面、池底及池畔清潔;過濾系統操作及濾材更換;加氯投藥操作;依自主管理表巡檢查核;巡檢現場設備,有特殊狀況回報本所;其他營運組長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宜蘭縣蘇澳鎮立游泳池(270宜蘭縣蘇澳鎮聖愛路56號)
🔵聯絡E-Mail:art1488jc@gmail.com
🔵聯絡方式:
1.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25日前檢具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自傳詳述並請簽名,相關表件內含切結書,請至本所官方網頁徵才公告下載(https://reurl.cc/Vz22nQ)、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證件資料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於限期內(以郵戳或本所章戳為憑)親自送達本所收發室【270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5號蘇澳鎮公所民政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或採書面審查,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2.聯絡電話:03-9973421分機237鍾小姐
235游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助理

🔵職稱:行政助理
🔵徵才機關: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26-宜蘭縣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資源班行政助理
按月支給280薪點,折合金額新臺幣37,800元
(需自付勞、健保及自提勞工退休金等費用)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須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第9條、第10條及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僱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本條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自起聘日追溯撤銷僱用)。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且具學士學歷以上者:
一、持有國民小學、幼兒園、中等教育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合格教師證書。
二、大學或研究所特殊教育相關科系,如:諮商輔導、幼兒教育、教育、心理、社工系等相關科系畢業(請檢附畢業證書或相關文件)。
三、本年度已/可完成實習課程之實習教師及應屆結業之師資職前教育學分班之結業生,得檢附實習教師證書,以特殊教育身心障礙類實習科別為限。
四、曾任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者。
🔵工作項目:
1.本校特教行政相關業務。
2.本校IEP與個案管理。
3. 本校資源班班務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 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報名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自備回郵信封否則不予退件。
2. 報名者應檢附下列應繳證件,以A4紙張影本並依序裝訂,加註「核與正本相符」並簽名(報名表、甄選證、切結書、簡歷表除外)。請於113年7月22日(星期一 )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逕寄:27048宜蘭縣蘇澳鎮蘇港路213號,國立蘇澳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人事室收(請註明應徵資源班行政助理職缺)。
3. 應繳證件:請以A4白色紙列印彙整成冊,正本於甄選日期當天查驗。(以下所繳證件,經查如有偽造或變造情事者,除撤銷甄選或錄取資格外,涉及刑事則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1).報名表。
(2).簡歷表。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報名資格文件影本1份。
(5).曾任職資源班輔導員或資源班(特殊教育)行政助理證明文件影本1份。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最高學歷為碩士以上,需再檢附大學畢業證書)。
(7).退伍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男性)。
🔵聯絡E-Mail:savs160@savs.ilc.edu.tw
🔵聯絡方式:
1. 報名人員經書面初審,擇優面試,甄選完成後,按總成績高低列冊經審查後,依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應考人倘總成績未達80分以上,得予從缺。。
2. 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 114年 7 月 31 日。但礙於經費不足、行政主管機關變更計畫或相關法令規定終止契約狀況下,即可能提前通知終止契約。
3. 備取人員以遞補本次公開甄選之職缺為限,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試之日起3個月內。
4. 甄選當天若經公告停止上班時,另訂甄選日期並於本校網站公告。
5. 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將公告於本校首頁。
6. 聯絡方式:工作內容請洽輔導室,03-9951661分機150;報名事宜 請洽人事室,分機 160、16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