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行政組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學士以上學歷。
2.熟諳電腦應用軟體(Word、Excel及PowerPoint等文書軟體),且具財稅、會計相關專業技能。
3.具主動服務之熱忱、協調溝通能力、品行端正、謹言慎行之品格,注重行政倫理,且能配合業務需要做職務調整。
4.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或多益500分以上等相當等級檢定考試及格。
🔵工作項目:
1.校務基金、國科會及創新學院經費之收、付款支票及轉帳、匯款、結匯及退匯處理等。
2.協助傳票整理、核對、蓋付訖章及歸還會計室。
3.製作傳票日結表、銀行帳戶結存表及收支餘額調節表。
4.協助預開收據、學雜費上傳等相關業務。
5.協助成績單、學生證及圖說工本費及自動繳費機結帳之收繳。
6.零用金管理、撥補及報表製作。
7.協助現金流量預估、利息預估暨投資理財相關業務。
8.出納系統及出納支付網路查詢系統管理與資料維護。
9.協助廠商及個人款項付款查詢。
10.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608 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總務處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檢附者視為不合格件,並於113年7月19日前郵寄或親送至106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三段1號人事室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時者視為不合格件,應徵信封及個人資料表上請務必註明「應徵總務處出納組行政組員缺」,未註明者視為不合格件):
1.「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 1表單下載 1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契約進用工作人員甄選「應徵人員」個人資料表,下載表格並填妥)(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2.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3.最高學歷影本(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4.英文能力證明文件(必備,未檢附者為不合格件)。
二、經本校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審,不合格者恕不個別通知及退件,電話:人事室周小姐(02-2771-2171#1618)。
三、本案人員須經試用期3個月,其進用及待遇規定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主選單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專區項下查詢,本案人員待遇係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薪級表自學士級306薪點(35,010元)起薪,敘薪則依學校規定辦理,若錄取人員為軍公教退休(職、伍)人員,並依政府相關法令辦理。
四、本職缺得視情況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經濟部能源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具電機工程、機械工程、工業工程、土木工程、化學工程、都市計畫、資訊處理等任一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有規劃、協調、整合及管理能力。
四、通過全民英檢或其他英文檢定且持有證明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電力工程技術法規。
二、充放電站相關事宜。
三、台電前瞻計畫管理。
四、電匠及技術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E-Mail:hcchiang@moeaea.gov.tw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3年7月19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791 江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畢業,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情事及具有本開缺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
二、熟諳電腦操作及具統計分析能力。積極、善與人溝通、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曾有衛生行政或醫療院所工作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醫務行政管理,醫療院所特約管理,醫療費用審核及核付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15-1號
🔵聯絡E-Mail:B111520@nh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2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1筆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上開說明1至5項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郵寄至「10047臺北市中正區許昌街17號9樓,人事室陳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臺北業務組衛生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公告編號:2024211)」。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陳小姐(02-23486651)。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副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三、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四、具公文寫作能力及熟稔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
五、具備政府機關(構)實務工作經驗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監理之分析及審議事項。
二、執行國民年金財務帳務檢查工作。
三、籌辦本會風險控管推動小組會議。
四、推動國民年金財務監理精進計畫之相關工作。
五、審議國民年金保險基金財務報表。
六、辦理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國內外受託機構季績效考核等相關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1號5樓之1
🔵聯絡E-Mail:MPRY@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之前一日止(預計至113年10-11月)。
五、月支報酬:328薪點(新臺幣44,280元)。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謝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3343-7141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職稱:聘用助理編審(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文化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28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8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畢業,具學士以上學歷者。
🔵工作項目:
一、在臺蒙胞聯繫服務、「在臺蒙藏胞家戶資料管理系統」資料維護管理及蒙族身分證明之核發。
二、在臺蒙藏學生蒙藏語文班、蒙藏語甄試事宜。
三、協辦民族電影節、蒙古文化體驗活動、成吉思汗祭典紀念活動。
四、辦理與海外蒙族聚居地區各項文化交流合作業務。
五、蒙藏主題網、臉書社群媒體小編。
六、大陸人士來臺審查(移民署送審)案件。
七、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4樓)
🔵聯絡E-Mail:Liucm@moc.gov.tw
🔵聯絡方式: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請點選「我要應徵」並註冊「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及完成下列事項,才視為完成報名程序;如未依規則填寫資料或依序檢具附件,視為資格不符。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日期請以「民國年(如:1130101,7碼)」標示。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經歷證明文件、英語或其它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
三、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電話:(02)8512-6272劉小姐。
本職缺係正式人員停職期間之職務代理,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受聘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預訂聘用期間為自簽約日起至現職人員復職前一日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士
🔵職稱:技士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技術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有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二) 國內外大學食品、公共衛生或醫藥衛生等相關系所畢業,熟悉食品藥物化粧品相關法規及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業務,並具有食品藥物化粧品行政管理及稽查實務2年經驗以上者尤佳。
(三) 工作積極進取,不畏艱難、認真負責、具學習熱誠者、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者。
(四)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或限制轉調期間者。
🔵工作項目:
(一) 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及後市場監測之分析、評估、規劃及管理相關業務。
(二) 地方衛生主管機關稽查業務之協調、聯繫、溝通及統合業務管理。
(三) 執行食品藥物化粧品稽查檢驗業務。
(四) 主管交辦之其他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A棟(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區管理中心)
🔵聯絡E-Mail:nishimoto@fda.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線上報名並上傳下列相關資料:
1.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含大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
2.現職派令影本。
3.銓敘部銓審函影本。
4.英語能力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非現職人員於上開期限內(以郵戳為憑),請同時檢附上開資料,並於信封上註記「應徵北區管理中心技士」,逕寄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人事室(紙本報名資料請務必於公告截止日前寄送本署,未依本職缺公告檢齊資料者,視同資格不符)。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四)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回應徵資料者請檢附回郵信封)。
(五)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
(六)洽詢電話:(02)27877922謝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