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專案助理
🔵徵才機關:國家教育研究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或碩士畢業(外國學位證書需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
二、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文書軟體及APA引文格式。
三、工作態度積極樂觀,認真負責、細心、具學習意願,且能配合團隊合作模式。(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四、具備英語文或語料庫應用等專業知能尤佳。
五、具公務行政經驗者尤佳。
—
依國家教育研究院「專任臨時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學士或碩士第1級起薪(經本院同意者,得採計任職前相關工作經歷),享勞保、健保、勞退及年終獎金(依113年度在職比例核支)。
🔵工作項目:
計畫:113年「建置臺灣英語力語料庫與共同參考架構暨教材編輯輔助系統」計畫
一、辦理計畫的各類英語文語料招標採購、英語文語料庫擴充及推廣等計畫相關事項等工作。
二、辦理計畫的資料蒐集、彙整分析及英語文語料庫(包括英語文書面語語料、口語語料、中介語語料及中英雙語平行語料等)推廣活動之會議聯繫、經費核銷等相關行政工作。
三、本計畫相關工作等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
一、113年 月 日至113年12月31日(依實際到職日起聘)
二、本案人員僱用期逾6個月以上,應先經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前經考評通過者,正式僱用;不通過者,除評定為延長試用期間外,即視為無法勝任工作終止勞動契約,並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工作地址:國家教育研究院臺北院區(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79號)
🔵聯絡E-Mail:chungyi@mail.naer.edu.tw
🔵聯絡方式:
請於113年7月10日至113年7月21日前,email送達個人履歷資料:履歷表(需含照片)、最高學位畢業證書、歷年成績單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請合併為單一檔案)。信件大小不可超過10MB。
※信件主旨請註明應徵「建置臺灣英語力語料庫與共同參考架構暨教材編輯輔助系統計畫」專案助理-XXX(姓名)。
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e-mail(或電話)通知面試。
◎聯絡人:語文教育及編譯研究中心 邱先生
E-MAIL:chungyi@mail.naer.edu.tw
連絡電話:02-7740-781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26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現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普考或相當等級特考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最近5年考績3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
四、具高度工作熱忱與協調合作、熟稔電腦文書處理。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辦理退除役官兵就學輔導、就業輔導及職業訓練輔導相關計畫規劃、執行及管考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5段222號(就學就業處)
🔵聯絡E-Mail:vac108725@mail.va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二、請上傳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詳下資料說明)、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獎懲令、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筆試(「問題分析與建議」1科50分鐘)。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四、資料說明:
(一)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一般人員)【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其他→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二)請先行將本會「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113年7月26日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ac050988@mail.vac.gov.tw (林科長),以利彙整作業。
五、聯絡電話:02-27570510;聯絡人:林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
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439臺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一段7號(興南大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7月22日前於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4220),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4等薪點25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3,75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5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科員
🔵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5.具政府採購法經驗尤佳。
6.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工作項目:
1.維護業務。
2.預防業務。
3.廉政宣導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政風室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政風室莊主任,連絡電話:02-23815132分機311。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55002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設計師
🔵職稱:設計師
🔵徵才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資訊處理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之考試及格,並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2. 具資訊系統開發及專案管理等相關經驗,熟悉資料庫管理系統、程式語言設計或網站維運尤佳。
3. 具創新應變、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1. 本總處業務資訊系統建置、推動與管理維護相關事宜。
2.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資訊處(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2號)
🔵聯絡E-Mail:scl@dgbas.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案採線上報名,有意應徵者,請先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資料正確性及繕打簡要自述,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人事單位修正。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至「事求人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調閱履歷資料,並上傳MyData未及更新資料之佐證文件(無則免附)。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檔案,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及電話:主計資訊處許傳龍,02-23803864。(資料不全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辦事員
🔵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有案並具本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官職等合格實授委任第2職等以上人員。
3.具一般電腦文書處理及公文流程與系統操作能力,未來能配合業務輪調。
4.具採購證照者及辦理行政事務相關經驗者尤佳。
5.最近3年考績至少1年考列甲等以上。
6.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本廠第三組出納及採購等相關行政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木柵垃圾焚化廠(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5段53號,本廠位於臺北市立動物園斜對面長頸鹿煙囪附近;北二高萬芳交流道下,左轉約300公尺後,請於木柵路5段43巷進入後,上坡約200公尺右轉即達)。
🔵聯絡E-Mail:ft-52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符合前列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113年7月19日前,以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後上傳該系統(逾期不予受理)。
(二)本職缺視實際面試成績擇優錄正取1名及備取1至2名,備取人員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三)聯絡電話:02-22300800分機406朱小姐。
備註:本職缺符合支領焚化績效獎金。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