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長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9職等
🔵職系:經建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4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及格。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曾任2年以上主管職,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四、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團隊精神、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工作項目:
一、督導原產地證明書核發、簽發單位管理、國際合作等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E-Mail:hc.chang@trade.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正式人員】,操作方式可參考系統操作手冊。(網址:https://pmewebo.trade.gov.tw/)
(二)線上報名(二):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5、英語檢定證明等相關資料影本。
二、注意事項及聯絡方式:
(一)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檢定資格,如填寫不實(包括應填而故意不予填寫之資料)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本署得查核屬實後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正取1名並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教育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學士以上學位。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各項情事之一,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負責立法院委員會有關會議及考察之協調與處理(包括委員會之朝野協商)。
二、立法委員協調會、公聽會、記者會、服務案件及相關議題資料之蒐集。
三、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教育部國會聯絡小組
🔵聯絡E-Mail:tingrong@mail.moe.gov.tw
🔵聯絡方式: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
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
1.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意願書請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國會聯絡小組科員、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檔案請至本職缺附件下載,或至本部網站下載(本部各單位/人事處/人事處重要業務/電子布告欄)。
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
3.考試及格證書
4.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如銓審資料已能證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則免附)
5.語言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證明(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意願書word檔請電郵寄送教育部人事處組編任用科廖小姐(tingrong@mail.moe.gov.tw)。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未符(意願書及銓審函未於公告期限內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又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5條第3項辦理公開甄選,本部現職人員不得參加。
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部人事處組編任用科廖小姐,電話:02-77365928,電子郵件信箱:tingrong@mail.moe.gov.tw。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公共運輸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需檢附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熟稔電腦文書操作,具公文撰寫能力。
三、須配合業務加班或輪值。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一)交通技術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二、僱用期間:
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到職日之前1工作日止。
三、僱用報酬:
本職務為適用「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約僱人員,支280薪點,薪津報酬約為月支37,800元(尚需扣勞、健保、勞退等個人自付費用)。
四、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另正取及候補人員錄取名單將於本處網站公告。
🔵工作地址:臺北市公共運輸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4樓)
🔵聯絡E-Mail:ba1312@gov.taipei
🔵聯絡方式:
連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務必含照片、學經歷及自傳),上傳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若有疑義請洽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綜合規劃科蔣股長,聯絡電話:02-27274168轉8221;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不符規定者請勿寄送;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另通知補件。
三、報名資料審核符合資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四、職缺類別: 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五、本處每月依「臺北市政府交通局處理道路交通安全人員獎勵金發給要點」規定酌發所屬員工獎勵金,並依「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員工交通費補助表」提供所屬員工交通費補助,另本處區位交通便利(近捷運象山站,周邊有多路公車),工作氣氛融洽,誠摯歡迎重視職場和諧度的夥伴加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體育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或大學以上畢業。
2.具有辦理體育活動行政業務經驗者尤佳。
3.具編撰及熟悉文書軟體運用者尤佳。
4.現為臺北市籍且曾代表本市參加近三屆全國運動會獲得第1名之運動選手予以加分。
🔵工作項目:
1.幼兒足球業務。
2.主辦C級路跑活動審查訪視查核業務。
3.體育署運動i臺灣計畫-運動知能活動及講座(國民體育日、女性運動、親子活動)。
4.共同主辦大型國際活動(舞蹈)相關業務。
5.兒童街道遊戲業務及幼兒相關體育活動。
6.輔導山域、健走、無動力飛行、疊杯、賽車、飛鏢相關活動。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5037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
🔵聯絡E-Mail:by9646@gov.taipei
🔵聯絡方式:
1.參加應試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專長興趣及自傳)、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專業訓練證照或證件影本各1份,於113年7月16日(星期二)前郵寄至本局全民運動科(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4段10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全民運動科-約僱人員」職務,亦得以電子郵件將相關資料寄至tms_11190904@gov.taipei。
2.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另視成績酌增後補名額,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不再另行公告;又如參加面試人員不符本局所需,得不予錄取。
3.書面審查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所送履歷等資料由本局逕存不另退件或通知(若有需退還者請附上回郵信封)。
4.相關詢問請逕洽全民運動科黃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149),或人事室張先生(聯絡電話:02-25702330轉分機6402)。
5.應徵者無法依本局通知面試時間準時參加者,視同棄權,不得異議。
6.本局並保有依現況調整業務內容之權利。
備註:
1.本職務係代理本局助理員提報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之職缺,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前述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2.月支報酬約新臺幣3萬7,800元。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事務組長
🔵職稱:事務組長
🔵徵才機關:臺北市文山區武功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7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各款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機關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銓敘審定有案)。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前已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撤銷任用)。
(三)具工作熱忱、勤奮、細心、品行端正、認真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職務輪調調整工作,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性侵害、性騷擾、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四)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如文書編輯(word)及統計作業(excel)等。如具出納業務經驗,採購經驗,並具採購證照、消防安檢證照(防火管理人初階證書)或全民英檢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各項事務章則之擬訂事項。
(二) 辦理各項工程、設備與辦公用品採購相關事項。
(三) 校舍管理維護修繕、校園環境綠美化及場地開放事項。
(四) 管理及分配工友及校警工作事項。
(五) 辦理校園各項公共安全檢查事項,擔任防火管理人及節水、節電管理人。
(六) 辦理公共托育家園與非營利幼兒園連絡相關事項。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區興隆路⼀段68號
🔵聯絡E-Mail:87400y@tp.edu.tw
🔵聯絡方式:
(⼀)113年7⽉17⽇(星期三)前進⾏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下列各項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個PDF檔案):
1、甄選報名表(請參附件簡章)
2、身分證正反面、切結書。
3、公務人員履歷表。
4、最近一次銓審函。
5、現職派令。
6、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8、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9、語言檢定或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或其他證書影本(無者免附)
10、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無者免附)
(二)非現職人員請於113年7月17日(星期三)前將上傳報名資料掃描成一個PDF檔,e-mail至87400Y@tp.edu.tw,並請來電02-29314360#12確認是否已收到報名資料。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本校需求者,將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前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事宜,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另行通知。如未提供正確聯絡信箱或電話致無法聯繫者,視為放棄參加甄選。
(四)如有疑義請洽02-29314360,分機12(人事室王主任)或分機19(總務處林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科員
🔵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對社會救助業務具熱忱,或有社會福利經濟補助審查業務、社會福利方案執行經驗及溝通協調能力者為優。
🔵工作項目:
(一)辦理社會救助審查相關作業(含低收及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審查、受理申復、陳情回覆、訴願及行政救濟案件答辯) 及區公所審查輔導。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救助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聯絡E-Mail:hydekid@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3年7月19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黃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救助科蕭如妃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6959)。
備註:
(一)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本項工作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四)本項薪資為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五)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