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用人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7
🔵資格條件:
1.大專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機械、電機、環安、職安衛、防災、資訊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或大專以上會統、 金融、財稅及法律等相關科系畢業⼈員。
2.曾從事污水下水道相關工作或促參計畫提出證明者,或具有相關證照者,得優先進用。
3.熟悉基本電腦操作及MS-OFFICE軟體。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
🔵工作項目:
辦理雨、污水下水道永續營運及再生水建設等相關工作。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永續營運組)
備註:本署得視業務需要調動工作地點
🔵聯絡E-Mail:n1tcchen@nlma.gov.tw
🔵聯絡方式: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大專以上學歷證書影本。
3.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請自行上銓敘部網站下載,並請務必詳實填寫,註明聯絡電話、電子信箱並親自簽名。
4.信封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通知面試公文可寄達之郵遞區號及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如行動電話號碼)。
5.其他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6.於113年7月17日前(郵戳為憑)寄10556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下水道永續營運組收(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2)8771-2470)
7.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8.本計畫係「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人員計畫,錄取人員係與縣(市)政府簽約並派駐本署工作,採一年一聘,預計工作期限至115年底,月薪依「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約用⼈員處理原則」第七點第二項第二款規定:依實際從事業務屬性分為:(1)辦理下水道工程業務約用人員,月薪為新臺幣43,200元,(2)輔助下水道工程單位或配合單位約用人員,月薪為新臺幣40,500元。
9.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約僱管理員
🔵職稱:約僱管理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松山高級商業家事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工作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品行良好、無不良嗜好,未曾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者。
(三)具備操作Word、Excel等文書編輯及Internet操作能力,熟悉學校教育行政相關工作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需設籍滿10年以上者。
🔵工作項目:
(一)簽辦體育組公文、表單填報。
(二)體育代表隊各類補助金申請與核銷。
(三)教育部、教育局、體育局基層訓練站經費核銷 。
(四)協辦體育班招生甄選入學、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甄審甄試。
(五)每學年度學生體適能暨游泳與自救能生檢測上傳。
(六)辦理訓育組相關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本校學務處(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655號)
🔵聯絡E-Mail:laura_hu@cloud.ssvs.tp.edu.tw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親送或郵寄紙本等方式應徵。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及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資料供本校得直接調閱,未完成授權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
1.國民身分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
3.其他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證明、相關證照等,無則免附)
等資料依序排列合併掃描為一個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另通知補件,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
(四)聯絡電話:02-27261118分機501、5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佐理員
🔵職稱:約僱佐理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工作項目:
一、預概算之編製。
二、歲出預算之核簽。
三、會計憑證之審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wh-041@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支給薪點:280(折合約新臺幣37,800元,並配合中央機關規定調整薪點折合率)。
二、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進行線上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
三、本職缺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四、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郭小姐(02)23064468分機34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大法官助理
🔵職稱:大法官助理
🔵徵才機關:司法院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碩士學位以上。
(二)具法律爭點分析及論述能力。
(三)具外文能力。
(四)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S Office等),擅長製作簡報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負責襄助辦理大法官審理案件相關之通案性事務。
(二)支援議事會場幕僚工作。
(三)協助辦理大法官審理案件相關之爭點整理、法律問題之分析及資料蒐集。
(四)整理憲法法庭判決記者會之資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待遇:依據「大法官助理遴聘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規定辦理,每薪點折合率目前為135元。
1以碩士學歷聘用者,自408薪點起敘;其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24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2以博士學歷聘用者,自440薪點起敘;其經高等考試、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者,自456薪點起敘,最高得敘至520薪點。
3曾任大法官助理職務,離職後再任者,如離職時所支薪點較依前述1、2點資格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
4曾任法官助理職務,離職後任大法官助理者,如自法官助理離職時所支薪點較前述1、2點所敘薪點高者,以該較高薪點敘薪(但最高敘至520薪點)。
(二)報名時應繳交證件:意者請於113年07月15日下午5:00前,請下載並填寫「大法官助理甄選」之報名表(請於報名表黏貼1吋照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報名表各項欄位如不敷填寫者,請自行增列)、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文件影本(如以國外學歷應徵者,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及譯本各1份)、碩博士論文一本及其他資料影本(例如:外文能力證明、考試及格證書或近期已發表之著作等),e-mail至憲法法庭書記廳電子信箱judsgj@judicial.gov.tw(請註明「應徵大法官助理」),並郵寄一份至「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司法院憲法法庭書記廳」收(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大法官助理」。所寄資料恕不退還。
(三)甄選程序:書面審核,擇優面試。
(四)聯絡方式:如有疑問,請電洽02-23618577分機707周小姐。
(五)本次徵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為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經甄選結果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職稱:臨僱管理師(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6
🔵資格條件:
1.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者。
2.學經歷(至少符合1項):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專業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2)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一年以上或二年以上之工作經驗者。
3.工作積極、抗壓性高、善溝通協調並可配合加班且能立即上班者尤佳。
4.熟諳電腦Windows/Microsoft office操作及電腦資訊操作者。
5.具身心障礙證明者佳。
※薪資:新臺幣3萬7,800元/月(280薪點)(尚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工作項目:
1.辦理婦幼及優生保健相關業務工作。
2.其他與婦幼健康相關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西南區3樓)
🔵聯絡E-Mail:ar8998@gov.taipei
🔵聯絡方式: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健康管理科 吳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1819,電子郵件ar8998@gov.taipei。
※應徵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請至「⼈事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簡歷、履歷(含自傳)後,選擇本職缺,並請將下列(1)至(5)文件電⼦檔合併成1個PDF檔案上傳:
(1)身分證影本(如有改名或非本國地區人士請另行檢附近三個月內個人戶籍謄本正本,謄本之『個人記事』欄不可省略;請自行於影本加註用途限制以維護個人權益)。
(2) 兵役證明文件(退伍令、退役證明書或免役證明文件等)。
(3) 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4)相關考試證書、英文能力檢定或其他證照資料影本。
(5)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
2.本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初審,擇優公告初審合格名單。
3.初審合格名單及甄試相關訊息將於由人事總處系統傳送,並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站(https://health.gov.taipei)/徵才專區,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另行通知。
4.本職缺系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人,錄取人員工作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9月3日止,如代理之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僱。
※備註:
1.甄試內容:口試100%審查
2.本職缺非正式公務人員,得視甄試成績冊列擇優候用至多2名,倘正取人員放棄報到則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本科如有同計畫、同職稱、同薪點之職缺,備取人員得相互流用。
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開放線上報名期間為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當天下午23:59前為止。
5.初審公告、面試事宜暨錄取公告:請上本局全球資訊網https://job.health.gov.tw/(S(fxzf1d5vil3z4e0v0wp0rgz2))/index.aspx/事求人專區查閱。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佐
🔵職稱:技佐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木柵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4
🔵資格條件: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或相當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Word、PowerPoint、Excel等)。
五、熟悉政府採購法者尤佳。
六、歡迎身心障礙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1. 實習工場財產保管、設備保養維修及材料分發清點事宜。
2. 實習工場門禁管制、環境整潔、職安及場地開放管理事宜。
3. 勞務採購及校園修繕維護管理(含發包)事宜。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四段77號(捷運木柵站)
🔵聯絡E-Mail:henry06211@mcvs.tp.edu.tw
🔵聯絡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有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需提供含照片自傳之簡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經歷離職證明書或服務證明影本)。
(二) 合則約談,不符需求者不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將於應徵系統發送信件通知。聯絡電話:02-22300506#803楊先生。
(三) 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需求,本校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四) 本職缺,視成績酌增列候補0-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