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10-臺北市 » 第 65 頁

代理教師

🔵職稱:代理教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
🔵人員區分:代理教師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報名資格: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且未具雙重國籍或多重國籍身分。
2、 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109年6月30日施行之教師法第30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不得聘任之情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形者(倘於報名時未發現,於聘任後始發現者,仍應予以解聘)。
3、 分別符合以下資格條件及第1次招考至第3次招考之個別報名資格者:
(1) 原住民族語支援教師:取得原住民族委員會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並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1、 原住民族委員會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合格人員研習結業證書。
2、 直轄市、縣(市)政府核發之教學支援人員研習合格證書。
3、 大學校院依原住民族語言師資培育計畫辦理核發之修畢學分證明書。
🔵工作項目:
本土語(阿美族語)教學工作等(詳見簡章)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濱江國民小學(臺北市中山區樂群二路266巷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甄選類別與員額:
本土語教學支援教師(阿美族語)1名(詳見簡章)
二、報考期程:詳見簡章各次報名時間。
三、報名方式:通訊報名或網路報名
四、甄選方式及日期:詳見簡章各次甄試時間,以線上視訊方式(Google Meet)辦理。
五、聯絡電話:02-85021571人事室分機1003(蕭主任)或分機教務處1100(李主任)
六、餘詳見簡章,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請至本校網站(https://www.bjes.tp.edu.tw/)教師甄試公告區下載。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助理研究員

🔵職稱:聘用助理研究員
🔵徵才機關:法務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25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法律、政治、社會或歷史等相關科系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1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
(三)具身心障礙證明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之轉型正義業務。
(二)與各辦理轉型正義業務機關(構)間之協調聯繫及合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法務部法制司 (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段3號)。
🔵聯絡E-Mail:peiyu412@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簡歷、最高學歷證書、相關證明文件及自傳,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法制司聘用助理研究員」及上班時間聯絡電話、下班後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於113年7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逕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法務部人事處任免科收。
(二)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徵才均由本部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部得予從缺。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網站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五)本職缺月酬標準為6等376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50,760元),本職缺聘用計畫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另由機關視工作表現情形決定是否續聘。
(六)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林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93-5350轉202蘇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雇員
🔵職系:
🔵正取:4
🔵備取:3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20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技工、工友。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公文傳遞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薪資:新臺幣2萬8,360元至新臺幣3萬8,110元。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石牌營區總隊部)
🔵聯絡E-Mail:e31736@1spc.np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報名資料請於113年8月20日前郵寄至本總隊(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工友徵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承辦人及電話:辦事員許孟琮;電話:02-282259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駕駛

🔵職稱:駕駛
🔵徵才機關: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一總隊
🔵人員區分:駕駛
🔵職務列等:雇員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820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中央各機關學校工友員額管理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之中央機關學校現職駕駛。
(二)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工作項目:
(一)工作項目:負責公務車輛之駕駛及維護保養、公文傳遞及其他交辦事項。
(二)薪資:新臺幣3萬2,210元至新臺幣3萬8,110元。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石牌營區總隊部)
🔵聯絡E-Mail:e31736@1spc.npa.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日期:報名資料請於113年8月20日前郵寄至本總隊(臺北市北投區立農街2段301號),並請於信封封面註明「參加駕駛徵選」(一律通訊報名,並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手續及檢附證件:
1.填寫報名履歷表,並貼妥2吋照片。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承辦人及電話:辦事員許孟琮;電話:02-282259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工程員

🔵職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9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二、 國內外大學(或專)院校以上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等相關科系畢業尤佳。
三、 土木、營建、水利、環工、建築、河海等相關工作經驗佳。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雨、污水下水道永續營運及再生水建設等相關工作。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下水道永續營運組)
🔵聯絡E-Mail:andy8112@nlma.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如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
二、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三、本次公開甄選得擇優增候補人員2名,如無適當人選時得從缺,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由本署視業務需要考量進用。
四、聯絡電話:(02)8771-2419陳先生或業務單位聯絡人(02)(02)8771-2470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五等280薪點(約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5~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電腦WORD、EXCEL等操作能力,並以具備公文處理經驗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為民服務相關業務。
(二)議員案件追蹤管理。
(三)辦理創意提案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聯絡E-Mail:oa-1051@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秘書室約僱人員」,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案正取1名(核支五等報酬280薪點,約37,800元),得候補2名。備取人員限於擔任同屬原公開甄選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且屬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職缺。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案職缺係秘書室科員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自113年8月5日起(依實際報到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如經考核優良得續僱至114年7月30日止;惟如代理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受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