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辦事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
2.現敘委任第5職等以下,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備註:錄取者如係初任關務人員,依據關務人員人事條例第15條規定,以關務員3階(委任第3職等)本俸1級起敘,並依公務人員俸給法第17條規定提敘俸級。
🔵工作項目:
1.歲入(出)概(預)算、決算、帳務處理及徵課會計等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財政部關務署會計室、預估缺)
🔵聯絡E-Mail:huangyc@mail.mof.gov.tw
🔵聯絡方式:
1.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2.報名上傳資料:
(1)「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2)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3)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3.本職缺就符合資格者通知面談,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增列備取2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本案聯絡人:黃雅琪,聯絡電話:02-2322-832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911
🔵資格條件:
1.身體健康、品性端正、無不良紀錄之中央機關學校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2.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3.具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者。
🔵工作項目:
1.支援物品領用及管理工作。
2.支援班務教學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學院臺北院區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
🔵聯絡E-Mail:torrisa@hrd.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113年9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送達或以掛號方式郵寄至 106021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3段30號秘書室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工友」字樣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應檢附證件:(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不予受理;應徵資料不另退還)。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4.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5.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文件。
(三)面試甄選:
1.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後,擇優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資格不符、書面審查不符需求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學院通知到職任用。
(四)薪資待遇:月薪90~150薪點(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聯絡人:秘書室林先生,連絡電話(02)83691399#8507。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醫事檢驗師
🔵職稱:醫事檢驗師
🔵徵才機關:臺北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師(三)級至師(三)級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大專院校以上醫事技術(或檢驗科系)畢業。
2.領有醫事檢驗師證書與有效執業執照。
3.任職醫學中心或區域(教學)醫院從事醫事檢驗工作經驗2年以上,具氣相層析質譜儀、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操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5.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除役官兵、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檢驗(查)相關業務-臨床中毒個案毒物檢驗方法之開發、承接政府部門研究計畫之撰寫及執行、警政司法單位偵辦案件證物之鑑驗。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臺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五樓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實驗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應繳資料:報名人員請填妥報名表,並檢附最高學歷及相關科系畢業證書、醫事檢驗師證書、執業執照(一年內到期者須檢附足夠申請換照之學分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工作經歷證明、學術發表或其他專長證明、榮民證(非榮民免附)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2.報名方式:請於 113年7月17日前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臺北榮民總醫院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陳技師收(臺北市北投區石牌路二段322號致德樓5樓526室),逾期不予受理。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參加筆試及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聯絡人及電話:職業醫學及臨床毒物部陳技師,電話:(02)2875-7525 ext 805。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書記官
🔵職稱:書記官
🔵徵才機關:法務部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統計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2. 熟悉電腦文書作業及相關軟體操作。
🔵工作項目:
1. 檢察資料之蒐集、整理與分析及報表編製。
2. 檢察公務統計系統維護。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灣高等檢察署統計室(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4號)
🔵聯絡E-Mail:smithyt@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本職缺採線上應徵,請確實至「ecpa人事服務網/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正確性(行政院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報名上傳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專業訓練認證表:經主計總處認證者(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並以PDF檔上傳;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上傳;未上傳者不以1.5倍計算。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
三、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最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聯絡人:李先生,聯絡電話:02-21910189轉719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助理
🔵職稱:約僱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71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7條及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
8款、第10款及第11款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全民健保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00008臺北市公園路15之1號(健保大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請於113年7月16日前於本署http://www.nhi.gov.tw/首頁「人才招募」登錄履歷參加公開甄選(公告編號:2024219),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網路報名證明請當事人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經本署初審合格後擇優另期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通知,屆時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專業工作經歷證明正本(無則免附)等足以證明符合上開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候用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另薪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三等薪點22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29,7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4.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5.本案聯絡電話:(02)2348-6655吳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行政專員
🔵職稱:行政專員
🔵徵才機關:國立政治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1
🔵資格條件:
1. 學歷:國內外大學校院畢業具有學士學位並具畢業後1年以上專任工作經驗者;或碩士以上畢業者。
2. 熟諳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法規。
3. 具大專校院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及進階培訓者尤佳。
4. 具備能獨立處理校園性平事件專業能力,嚴守事件處理之保密原則。
5. 具電腦windows操作(基本office文書處理)及學校行政資訊系統操作能力。
6. 性格溫和穩定,具抗壓性、獨立性,並能嚴謹、細心處理事務。
🔵工作項目:
1.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調查處理(含性平相關會議)及行為人教育處置追蹤與執行情形報告。
2.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申復、申訴事件等答辯事宜。
3. 整合校內資源,推動校園性別平等教育宣導年度計畫。
4. 規劃小型研究計畫含全校性平教育資源手冊等。
5.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網站管理維護。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
國立政治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自四職等下限36,510元起敘)。
★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聯絡E-Mail:amanda13@nccu.edu.tw
🔵聯絡方式:
★應繳資料:
1. 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進用項下,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及自傳(請敘述專業能力、工作經驗成果、應徵動機)等。
2. 資格條件所需學歷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語言能力證明影本。
3.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
4. 備審資料請印製一式三份。
★收件時間:
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1日17時前,將資料送交學務處江宜珊小姐(分機62220),或寄送E-mail至amanda13@nccu.edu.tw,信封/主旨註明「應徵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四職等行政專員」,以資料/e-mail送達時間為準,逾期歉難受理。
★甄選方式:
經書面審閱應繳交資料並符合資格條件者,通知面試;並擇優錄取。
★備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離職後方可進用,起聘日最早為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113年8月出缺)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3.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
4.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5.歡迎身心障礙人員投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