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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經濟部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8
🔵資格條件:
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工作項目:
1.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會計處)
🔵聯絡E-Mail:cychu@moe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二、聯絡人:朱先生,聯絡電話:02-2321-2200轉8480。(註:本次公開甄選並擇優錄取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聘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312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42,12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4
🔵資格條件:
●資格條件:具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機關人事業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稔電腦文書操作作業(如Word、Excel及Power Point)。

●聘用期間:
自113年8月9日(逾期者自報到日起算)起至114年7月30日止,聘用期滿或職務代理原因消滅時應無條件解聘。

●⽉⽀報酬:新臺幣42,120元(312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35元)。
🔵工作項目:
一、辦理人事人員訓練及協辦員工協助方案等相關人事業務。
二、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經濟部人事處(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聯絡E-Mail:ywchueh@moe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網頁下方「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報名專頁:https://srv.moea.gov.tw/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8BF396E7C87FEB173B797F9FC58F6CE8),並請同時填送「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作業。
(一)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二)報名應檢附文件之注意事項如下:
1.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 ⽤⼈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並簽名確認填報資料無誤後再掃描上傳至系統。
2.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應於報名截⽌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1)最⾼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通知補件)。
(2)與擬任⼯作有關之⼯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或訓練證明。
(三)採紙本⽅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應同時完成線上報名作業,並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3年7⽉14⽇ (星期日)【報名截⽌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事處第2科闕⼩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人事處科員A100310職代」】。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幫工程司

🔵職稱:幫工程司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具土木、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三)工作認真負責,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具團隊精神、溝通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市人行天橋、地下道及預算綜整案。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
🔵聯絡E-Mail:cz_pres@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完成報名,報名方式如下:
1、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等資料之正確性),並上傳附件資料。
2.檢附資料:
①考試及格證書。
②各種類證照(證書)【需檢附情形:倘持有證照但履歷表無該筆資料者,請務必上傳俾憑知悉】。
3、未填寫履歷表自傳及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請於通知補件2日內補齊相關資料,逾期視同放棄。
(二)請務必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三)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
(四)本項職缺(A640380)正取1名,得視業務實際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五)聯絡人: 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 轉分機8122范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用心理師/約用社工師

🔵職稱:約用心理師/約用社工師
🔵徵才機關:國立政治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心理、諮商輔導、社工等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並須具碩士畢業後一年相關全職工作資歷
(二)須具備諮商(或臨床)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
🔵工作項目:
(一)初談、諮商輔導(含配合晚間諮商輪值)
(二)危機個案處理與管理與高關懷學生身心追訪
(三)院系所輔導工作與諮詢
(四)心理衛生活動及工作坊/團體辦理
(五)實習生專業與行政督導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工作地點:國立政治大學學務處身心健康中心
●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資規定辦理(五職等中間值47,679元起敘)
●工作時間:依本校規定上班時間
🔵聯絡E-Mail:scli@g.nccu.edu.tw
🔵聯絡方式:
●應繳交資料:
1.履歷表(履歷表請自本校人事室/表格下載/約用人員/下載約用人員履歷表格式),並書寫自傳、工作心得及未來工作規劃。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心理師或社工師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全職工作經驗服務證明
5.其他有益審查(如英語能力檢定證明等)之文件

●收件截止日:
1. 應徵資料請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週一)下午5:00(以郵戳時間為憑)前寄達身心健康中心李小姐收(地址:台北市116文山區指南路2段117號3樓),並事先將電子檔(所有紙本掃描成1份PDF檔)寄至scli@g.nccu.edu.tw,信封封面及電子郵件主旨註明「(姓名)應徵身健中心5職等輔導人員」。逾期歉難受理。
2. 連絡電話:(02)82377403李小姐。

●甄選方式:
1.本職缺經書面審閱後,合格者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甄選日期、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2.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面試者資料恕不退件。

●備註: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須待人員退離確定後始得進用,起聘日最早為離退人員離職生效日(預計8月上旬出缺)。
2.如有教育部「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事項」第3點各款情事者,本校不得僱用;進用後如有上開注意事項第4點各款情事且經查證屬實者,本校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組員(預估缺)

🔵職稱:聘用組員(預估缺)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312薪點,約新臺幣42,12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身心障礙津貼及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補助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相關業務。
(三)辦理身心障礙者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相關業務。
(四)辦理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聯絡E-Mail:ak8565@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付經認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3年7月1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吳小姐,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身心障礙者福科李股長(電話:02-27208889轉1544)。
十二、備註:
(一)進用期間:預計到職日為113年7月25日起至娩假結束前1日止(至113年9月23日止,並預計續請育嬰留職停薪至113年12月31日止)。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本項工作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四)本項薪資為312薪點(新臺幣42,120元),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五)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代理教師

🔵職稱:代理教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育航幼兒園
🔵人員區分:代理教師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詳簡章
🔵工作項目:
詳簡章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長春路25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詳簡章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