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0~113072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若具出納作業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編制薪津、保險及獎金發放作業。
二、綜理出納業務。
三、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
🔵聯絡E-Mail:linshufen@blf.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為預估缺,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日止。
二、現職人員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報名截止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最高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金融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等相關資料掃描檔【以上併成1個檔案,不可超過10M】。
三、非現職人員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含簡要自述)及上開資料,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10066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6號10樓林小姐收」,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勞動基金運用局綜合行政職系助理員職務」,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四、報名人員至本公告截止日尚在限制轉調期限者,視為資格不符;所附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本職缺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五、本職缺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六、聯絡電話:02-33435869人事室林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
🔵人員區分:主計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會計審計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預算、決算、內部審核等相關會計業務,並熟悉主計、政府採購等相關法令規定。
備註:本職缺應徵資格為交通部會計處及所屬主計機構以外之現職主計人員。
🔵工作項目:
辦理會計相關業務及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64號-交通部中央氣象署主計室
🔵聯絡E-Mail:cc_chen@motc.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無須郵寄紙本資料。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須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西語、原住民語或客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專長欄位);個人資料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並登打簡要自述。依本系統之職缺公告資料左下角「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並請同步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功能。
二、應徵者請同步將下列資料存成PDF檔,於公告截止日前上傳以下資料:
(一)「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最近5年內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任現職未滿1年具特殊改派情形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應徵人員報名本職缺後,相關個人資料將以系統登載為依據,不全或有誤部分不予採計,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次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報名參加且符合該職缺遴選資格條件之基本選項、工作績效項下之「考績」、「獎懲」及職務適任性項下之「語言能力」、「職務歷練」、與「職務訓練及進修」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定參加面試序列,評選出積分較高5人以上(由用人單位視需求決定人數,但至少為5人)進行面試。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案聯絡人:陳先生,聯絡電話:02-23492643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財政部國有財產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地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或經銓敘部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本職務任用資格之人員。
(三)具備地政、公產管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變更等相關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都市更新、都市計畫變更等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290號3樓
🔵聯絡E-Mail:ar8443@fnp.gov.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遞應徴)
(一)請於公告徵才截止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填寫「個人簡歷、簡要自述(必填)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選部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具採購、地政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案後上傳,同時將電子檔傳送本署北區分署陳小姐信箱:af9220@fnpn.gov.tw。
(二)資歴審查合格者視需要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經本分署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814750轉1503陳小姐。
(三)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2名,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本次公告係預估缺,屆時如因故無法出缺,經錄取者視為從缺,不予錄取遴補。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辦事員
🔵職稱:約僱辦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身心障礙者證明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二段86號8、9樓。
🔵聯絡E-Mail:v94306@gov.taipei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3年 7月16 日(星期二 )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社會課陳小姐收」,信封並註明『應徵社會課約僱辦事員』,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3年 7月16 日前寄至bi-kuanei@gov.taipei,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社會課約僱辦事員」,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增列候補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5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陳小姐(02)23511711分機8401
5.核薪方式: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考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里幹事
🔵職稱:約僱里幹事
🔵徵才機關:臺北市大安區公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一、推動里鄰自治業務、里辦公處業務推行及協調聯繫事項。
二、輿情通報、市容查報工作。
三、鄰里網站(區里事務資料管理子系統)維護管理業務。
四、協助推動市府重要施政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二段86號8、9樓
🔵聯絡E-Mail:v94306@gov.taipei
🔵聯絡方式:
1.檢附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及證書證明文件(如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影本及具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2.應徵方式:(1)請於113年7 月 16 日(星期二)前掛號郵寄106208「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民政課黃先生收」,信封並註明『應徵民政課約僱里幹事』,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日期為憑)(2)如欲以電子通訊方式報名,請將上述報名表及證明文件資料掃描電子檔備妥,於113年 7月 16日前寄至bi-colormysky@gov.taipei,信件主旨為「XXX(應徵者姓名)-應徵民政課約僱里幹事」,並來電確認郵件是否收受。
3.甄選方式:(1)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2)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3)本次甄選擇優正取1名,增列候補2名,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職務,期間自榜示之日起5個月,本所亦得視成績不足額錄取。
4.聯絡方式:黃先生(02)23511711分機8201
5.核薪方式: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6.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普考暫列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代理原因如有提前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
7.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社工師
🔵職稱:聘用社工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312薪點,約新臺幣42,12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社會相關系所畢業,並具社會工作師證書。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社會工作師法第7條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監(輔)宣案及身心障礙者家外保護案件個案服務。
(二)身分不明及無依身障個案管理及費用審查。
(三)身心障礙者服務中心籌設輔導管理。
(四)社區式日間照顧籌設輔導管理。
(五)緊急、短期安置費用審查及身障財產信託諮詢。
(六)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福利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聯絡E-Mail:hydekid@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3年7月16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黃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身心障礙者福科李小姐(電話:02-27208889轉1588)。
備註:
(一)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預計113年8月1日出缺)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前1日止。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本項工作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四)本項薪資為312薪點(新臺幣42,120元),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五)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