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4.高普考園藝、景觀或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或具有景觀或園藝工程等規劃設計經驗者尤佳。
【上開第3、4點係應徵約聘人員者應具最低資格條件,請符合至少其中1點】
5.熟稔電腦繪圖、影像處理及其它電腦軟體,有公園、景觀等相關工作經驗或公務行政經驗者佳。
6.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文山區木柵地區公園管理。
2.木柵地區代管空地訂約事宜。
3.轄內、1999陳情及訴願案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南港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南港所連先生,連絡電話:02-27839452分機270。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三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70010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約僱助理工程員
🔵職稱:約僱助理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高普考園藝、景觀或農業技術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具有景觀或園藝工程等規劃設計經驗者尤佳。
6.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熟悉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及AutoCAD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綠化工程驗收接管。
2.預算編列及說帖編寫及簡報。
3.公園維護管理業務。
4.相關公文處理及人民陳情案件回復。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南港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南港所李先生,連絡電話:02-27884255分機217。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普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70040、A70013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工程員
🔵職稱:約僱工程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4. 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尤佳。
5. 具有土木工程監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 熟悉 Office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軟體操作尤佳。
8. 具有普通重型以上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所轄大型、鄰里公園管理維護等相關業務。
2. 回復 1999 案件,參加議員會勘案件。
3. 辦理占用案件。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青年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青年公園管理所石小姐,連絡電話:02-23032451分機12。
6.待遇: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8006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松山分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松山分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無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6
🔵資格條件:
1.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遺產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相關工作(代理書記)。
3.月支薪酬:新臺幣29,700元整(22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31號3、4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4107)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131號3、4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松山分局】簡志遠先生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18-3606分機559。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聘用副工程司
🔵職稱:聘用副工程司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所列各款情事。
3.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4.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專業訓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
驗2年以上者。
【上開第3、4點係應徵約聘人員者應具最低資格條件,請符合至少其中1點】
5. 高普考土木工程、建築工程或景觀類科應考資格所列科系畢業者或具有土木工程監
造、設計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6. 具有公部門工作經驗者尤佳。
7. 熟稔電腦繪圖、影像處理及其它電腦軟體,有公園、景觀等相關工作經驗或公務行政經驗
者佳。
8. 具有土木工程監造相關實務經驗為宜。
🔵工作項目:
1. 公園更新及營建工程設計等相關業務
2. 中正、萬華、大安區兒童遊戲場業務窗口。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青年公園管理所
🔵聯絡E-Mail:uw8167@gov.taipei
🔵聯絡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
2.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填寫履歷(請提供得以聯繫之聯絡電話,如無提供或經聯絡無法連繫者,責任自負),並檢附第3點所列資料(請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3.應徵人員應繳交下列各項表件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者,須經駐外館處驗證)。
(2)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擇優甄試,其餘恕不通知;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5.有關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本處青年公園管理所石小姐,連絡電話:02-23032451分機12。
6.待遇:328薪點,約新台幣44280元/每月。
7.期間預計至113高考二級考試任用計畫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原因消失前1日止,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A620084)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工
🔵職稱:技工
🔵徵才機關:交通部
🔵人員區分:技工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2
🔵備取:4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3~1130802
🔵資格條件:
(一) 須為中央機關學校現職編制內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 任職期間無不良紀錄。
(三) 無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之情形。
(四) 具職業駕照或專門技術尤佳。
🔵工作項目:
公文傳遞、收發登記、基本文書處理、事務及基本修繕工作、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交通部(臺北市中正區仁愛路1段50號)。
🔵聯絡E-Mail:an6298@motc.gov.tw
🔵聯絡方式:
(一) 有意願至本部服務者,請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備妥下列文件以掛號郵寄本部(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工」字樣),或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職缺有效期間內,填寫履歷,以線上作業方式應徵職缺,並上傳下列文件。
(二) 應檢附文件:
1、技工甄選報名表1份(線上作業方式者免附,採郵寄報名者,報名表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事求人 https:/www.dgpa.gov.tw/下載)。
2、最近3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經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辦理移撥,並依本部通知僱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部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自公告期限止3個月內。
(四) 另依規定本部首長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為本部技工;對於本部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僱用,屬前開規定限制之人員請勿報名。
(五) 薪資:依技工工友工餉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二)附則及服務年資等經核定支給(依餉級薪點每月薪資約新臺幣3萬2210元至3萬8110元)。
(六) 聯絡人:秘書處庶務綜合科柯小姐 (電話:02-2349-2468)。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