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聘用獸醫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務列等:約聘6等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領有獸醫師證書。
🔵工作項目:
(一)執行家禽流行性感冒防疫計畫及禽鳥防疫監測業務。
(二)非法屠宰聯合稽查。
(三)協辦動物傳染病防疫及其他畜禽管理相關事項。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月薪376薪點,折合新臺幣50,760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聘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試用成績不合格即予解聘,另聘用期限結束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請有意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綠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技佐(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無 約僱4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公立或依法立案之私立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農科或其他農科同等學校農業、生命科學、林業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工作項目:
(一)賞鳥博覽會、自然藝術季獎勵補助計畫。
(二)生物多樣性及種子教師培訓計畫。
(三)自然生態保育活動推廣計畫。
(四)野生動物(除紅火蟻、臺灣藍鵲、臺灣獼猴、外來種八哥、中央公告移除外來種)陳情案件回復。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本職缺係侍親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僱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聘至114年5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本職缺月薪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3,75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員
🔵職稱:專員
🔵徵才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位。
(二)任用資格:
1. 具備相當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特種考試三等(乙等)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綜合行政職系相關類科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無特考特用調任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各款之情事。
(三)專業能力:
1. 須具採購證照。
2. 具備總務相關工作經驗,且能配合科內業務需要,執行職務及職務調整、輪調者尤佳。
(四)具有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主動服務之工作態度。
🔵工作項目:
(一)辦理採購、辦公場域管理及行政庶務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聯絡E-Mail:TLL@csptc.gov.tw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及照片)、大學以上學歷及相關資歷等資料影本,於113年7月18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專員)逕寄本會人事室。並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www.csptc.gov.tw之最新消息區,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填寫後,於收文截止次日內,以Email傳送電子檔至本會(human@csptc.gov.tw)。聯絡電話:(02)82367171。(曹小姐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戶籍員
🔵職稱:約僱戶籍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信義區戶政事務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3.中華民國國民,無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1.戶政登記業務。
2.櫃檯為民服務相關事項。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路86號6樓
🔵聯絡E-Mail:bm9622@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甄選方式採面試:自我介紹及情境問答,評分項目分為態度(包括禮貌、儀態、積極度等)佔30分、言辭(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等)佔30分、能力(包括協調性、問題判斷分析等)占30分、戶政及相關工作經驗佔10分,滿分100分。
二、本職缺以約僱4等280薪點僱用(月薪為新臺幣37,800元),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檢具下列證明文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自傳、連絡電話或手機)。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影本。
於113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註冊登入後完成履歷填寫(請一併上傳證明文件),確認應徵職缺及履歷資料無誤,並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三、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四、資格審查合格者,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經甄選錄取者,將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並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無適當人選亦得不錄取。洽詢電話:(02)27233977轉805曾小姐。
五、僱用期限:自到職之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僱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 或救助。)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院聘助理管理師(醫療部)
🔵職稱:院聘助理管理師(醫療部)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807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籍。
2. 大學以上畢業。
3. 公衛、醫管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4. 面試成績如達錄取標準,仍須經本院體檢後方可進用。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1. 醫師門診異動相關作業。
2. 醫師公文撰寫及登記桌與歸檔。
3. 門診表校對、請購與核銷。
4. 安排醫師輪值班表。
5. 醫療品質委員會異常事件通報統計相關作業。
6. 配合政策辦理衛生局相關計畫及後續請款核銷。
7. 醫療部相關費用申請與核銷。
8. 辦理院內及院外相關會議。
9. 辦理醫療部所屬人員之平時考核、年終考績、工作說明書之彙整、醫師執業執照之定期檢視更新。
10. 辦理兼任醫師新聘相關作業。
11. 醫療部督考、評鑑準備作業
12. 輪流與行政單位辦理望年會及員工旅遊。
13. 醫療部定期稽核事項。
14. 其他主治醫師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
1. 年薪:約 431,845元至497,415元【含月薪/三節/年終獎金/考核獎金/績效獎金 (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績效獎金(紅利) 或工作表現酬金視醫院營運狀況及個人工作表現發給】。
2. 提敘薪級:服務滿1年後,曾任相關職務、相當等級工作,服務成績優良年資,得檢據申請提敘,經審議通過者,最高可採計5年(以1-12月計算),每滿一年,提敘一級。
員工福利:享有生日禮券、員工旅遊、就醫優待、望年餐會、休假補助費等之福利。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及注意事項:
1. 報名方式:採通訊報名(亦受理現場報名),請檢附履歷表(請貼照片)、學歷、經歷證件及身分證(正反面)等資料影本各1份。
2. 請於報名期限前掛號郵寄至「108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87號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北護分院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單位、職稱及聯絡電話。(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亦不退件)。
3. 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及函復,本次徵才得列備取人員,備取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翌日起算,本職缺如經甄選,未有適當人選,得從缺,另行公告甄選,並得視業務需要增額錄取。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不得應考,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5. 聯絡人:游小姐,聯絡電話:(02)02-23717101分機215047。
6. 應徵請使用本院所提供之履歷表,可至本院官網人才招募專區下載使用。
7. 本院為無菸及檳榔醫院,應遵守各項無菸及檳榔環境與文化之政策及管理,禁止在院區吸菸及嚼食檳榔。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人員
🔵職稱:約僱人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15
🔵資格條件:
(一) 具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水土保持及土木工程等相關系所畢業尤佳。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第1項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三)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四) 具備相關電腦文書處理基本能力。
(五) 具相關公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山坡地溪溝相關業務。
(二) 山坡地水土保持工程相關業務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0號3樓-土石流防治科
🔵聯絡E-Mail:k11775@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應徵,意者請於113年7月4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妥履歷,上傳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三) 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終止契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約僱期間預計自到職日起至113年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四) 本處為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適用機關,新進人員應於報到時提交體格檢查紀錄,請至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實施(請至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 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醫療機構資訊網 https://hrpts.osha.gov.tw/asshp/ 查詢,點選上方的網站導覽認可醫療機構,健檢類別項目勾選「一般健檢」)。另本檢查距前次檢查未超過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經勞工提出證明者,得免實施。
(五) 聯絡電話:02-27593001分機3911,陳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