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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長

🔵職稱:股長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農業技術
🔵正取:1
🔵備取:0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具農業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公務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人員,且無公務人員考試法第6條規定之各類考試(含高普初考及特考)限制調任情形者。
3.工作認真負責,能配合職務做機動調整,具團隊精神、溝通協調能力,且可配合業務加班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襄助主任處理中心行政業務。
2.陽明山花季相關業務督辦。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花卉試驗中心(臺北市士林區仰德大道四段175巷32號)
🔵聯絡E-Mail:ad6247@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推動線上徵才作業,本職缺應徵作業一律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搜尋本處職缺(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請務必填寫自傳並確認歷任職務任職起迄年月、銓敘審定、考績、獎懲、考試、學歷等資料之正確性;請將以下資料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未檢附完整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處不另行通知補件)):
(一)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現職或最後在職派令及銓審函
(四)經向銓敘部釋復具其他可調任職系資格及除上開資料外會影響判斷應徵資格之證明文件
(五)相關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六)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現任公營事業機構者,須繳交近5年考核及現任工作項目證明書等相關證件影本)
(七)最近5年獎懲令影本
(八)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合格證書(或相當之英語能力檢測成績證明文件)或第二語文(含第二外國語及第二本國語)檢定證明文件影本(非必備證件,無則免附)。
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經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本職缺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甄選方式:先就書面資料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還書面資料,另甄選成績錄取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四、該職務工作內容請洽本處花卉中心宋主任,聯絡電話:0910-357913。(A720030)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業務助理

🔵職稱:業務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大學以上畢業。
2.熟稔電腦MS office軟體及公務相關管理系統操作,並具公文書簽辦能力。
3.具高度工作熱誠、細心、認真負責、溝通協調及機動性強、有責任與團隊合作精神;必要時可配合加班。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臨時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1.辦理勞、健保及勞退核算相關業務。
2.協助薪資發放及薪資系統管理事項。
3.行政庶務簽辦及履約管理。
4.協助公務、基金帳務管理等出納相關事項。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99號2樓(國家生技研究園區A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235薪點支給(約35,203元)起薪。
其他:
1.報名日期及方式:於113年7月17日前將下列文件之影本(「掛號」郵戳為憑)逕郵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食品藥物管理署秘書室吳小姐收」,逾期視同放棄;信封請註明「應徵秘書室2科業務助理」)(未檢齊資料即不符資格):
(1).個人履歷表及自傳(需黏貼或列印相片,直式橫書格式,提供日間連絡電話及電子郵件信箱)。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 (國外學歷須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工作相關證件影本(本項無者免附)
2.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3.報名截止後將先行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另行通知。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署網站,書面審查不合格或甄選未獲遴用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4.面試後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並以本職缺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自遴選結果名單確定之次日起算。
5.聯絡人:吳小姐(Tel:02-27877852)。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書記 (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書記 (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無(約僱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6
🔵資格條件:
(一)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二)具行政機關工作經驗為佳。
🔵工作項目:
(一)財產管理及車輛管理等業務。
(二)車輛油耗統計管理。
(三)消耗性物品領用管理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聯絡E-Mail:e14693@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限:本職缺係侍親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僱至114年3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前一日。
(二)本職缺月薪220薪點,折合新臺幣29,700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或以e-mail方式寄至e14693@gov.taipei陳小姐收。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技術組員

🔵職稱:技術組員
🔵徵才機關: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23-新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31
🔵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以下擇一符合(需檢附相對應文件)並熟諳政府採購法、行政程序法等業務所需法規: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三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後,具有相關之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3)二年制、五年制專科學校畢業後,具有相關之工作經驗三年以上者。
(4)曾任本校行政書記、技術士三年以上者。

2.熟悉電腦視窗軟體、網路系統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積極負責、勤奮,且具有工作熱忱及溝通協調能力,耐壓性高。

4.曾辦理過土木建築、室內設計相關業務者尤佳。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一)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之情事。(二)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三)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五)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七)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待遇:大學學歷36,652元起、碩士學歷38,746元起。(職務加給於人員進用前提本校約用人員甄審考評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本校契約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每月支領職務加給4,400元。)
🔵工作項目:
1.華夏校區專案工程及委託技術服務全生命週期管理(含需求討論、採購業務、履約管理、驗收結案、保固業務)。

2.華夏校區既有校舍修繕、維護等小額採購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主要位於國立臺灣科技大華夏校區(23568新北市中和區工專路111號),每周至少1次於國立臺灣科技大學校本部(106335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有意應徵本職務者,請務必至下列網址:https://personnel-r.ntust.edu.tw/var/file/66/1066/img/200/722597280.doc 下載填寫「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並檢附履歷表(含照片、自傳詳述、末頁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政府採購人員資格、相關技術人員檢定或證照者…等),於113年7月31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總務處營繕組林憶玲小姐收或E-mail至B10503@mail.ntust.edu.tw,非以本校「約用工作人員甄選登記表」填送者,恕不受理。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務必註明方便聯絡之電話及E-mail。資料不齊全者,恕不予受理;不論是否通過資格審查,所寄資料恕不寄還。

3.本職缺得視成績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輔導員

🔵職稱:約僱輔導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教養服務計畫之擬訂、執行與評估,個案管理及家庭訪視。
2.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社會適應活動設計與督導。
3. 輔導保育員執行生活照顧、安全監護。
4. 輔導工作研究之改進、工作報告之撰寫。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E-Mail:ap8825@gov.taipei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3年7月22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7,800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08 邱課長。
7.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輔導員

🔵職稱:約僱輔導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8~1130722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 服務對象個別化教養服務計畫之擬訂、執行與評估,個案管理及家庭訪視。
2. 服務對象教育訓練、社會適應活動設計與督導。
3. 輔導保育員執行生活照顧、安全監護。
4. 輔導工作研究之改進、工作報告之撰寫。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
(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凱旋路61巷4弄9號)
🔵聯絡E-Mail:ap8825@gov.taipei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外國學歷須附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與擬任工作相關之內容等),並請合併成1份PDF檔。
2. 請於截止收件日期前(113年7月22日)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並上傳上開PDF檔,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3.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另未於上開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4. 薪資待遇:37,800元/月。
5. 本職務係屬職務代理人,擬進用至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4年6月30日)。
6. 投件如有疑義,請聯繫:02-28611380 #127 劉課員;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聯繫:02-2861-1380 #208 邱課長。
7. 本次徵才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擬錄取正取1名,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務等別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