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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助理

🔵職稱:研究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工程、生物或化學相關科系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以科學研究為職業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 執行研究計畫進行光譜量測實驗。
2. 合成化合物及中草藥藥錠製備、分析與鑑定。
3. 訊號處理及分析歸納。
4. 文獻、資料庫搜尋與實驗結果分析整理等實驗室工作。
5. 技術報告撰寫
6. 其他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之1號
🔵聯絡E-Mail:lwt0220@nricm.edu.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以下文件e-mail至至lwt0220@nricm.edu.tw
(用人單位電子信箱),來信主旨請註明:應徵「計時人員」職缺與白天聯絡手機。
需檢附文件如下:
*學經履歷及自傳
*其他如論文、專題研究報告或著作等電子檔
聯絡人:李先生
薪資:時薪183-200元
雇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1月31日止。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職稱:研究助理(不定期契約人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應符合下列學經歷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有溝通協調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如:試算表、簡報及影片編輯)。
三、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驗或推動公共衛生業務計畫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及第11款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五、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健康照護及促進等相關業務。
二、協助辦理原鄉離島醫療數位化服務等相關業務。
三、協助辦理原鄉離島健康相關資料蒐集、彙整、分析等相關業務。
四、其他司署窗口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6段488號7樓
🔵聯絡E-Mail:nhuser02@mohw.gov.tw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月支報酬:新臺幣4萬4,280元。
五、進用日期:自報到日起進用。
六、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七、本職缺洽詢電話:(02)8590-7154、翁先生。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研究助理

🔵職稱:研究助理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09~1130715
🔵資格條件:
國內外化學相關科系大專院校以上學校(含博士)畢業,以科學研究為職業者優先考慮。
🔵工作項目:
1. 藥物與有機化學合成。
2. 中草藥分離、分析與鑑定。
3. 文獻、資料庫搜尋與實驗結果分析整理等實驗室工作。
4. 其他交辦事務。
🔵工作地址: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之1號
🔵聯絡E-Mail:lwt0220@nricm.edu.tw
🔵聯絡方式:
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以下文件e-mail至lwt0220@nricm.edu.tw
(用人單位電子信箱),來信主旨請註明:應徵「中藥化學研究組 研究助理」職缺與白天聯絡手機。
需檢附文件如下:
*學經履歷及自傳
*大學或專科以上之歷年成績單
*其他如論文、專題研究報告或著作等電子檔
聯絡人:李先生
薪資:月薪33,390-65,720元
雇用期限:通知報到日起至114年7月31日止,視研究表現與計畫續聘。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約僱
🔵職系: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6
🔵資格條件:
(條件一至二擇一,條件三至四必須具備)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六個月以上或二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月薪以約僱五等280薪點,合計37,800元進用。
🔵工作項目:
(一) 人民申請進住案事宜(總窗口)。
(二) 本院法規管理(法制窗口)及兩公約教育訓練辦理事宜。
(三) 特殊事故進住個案清查暨相關事宜。
(四) 本院文宣品、工作手冊修訂、本局社會福利季刊業務編排。
(五) 參觀院外機構。
(六) 陳情案件處理與性別平等工作業務。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社會工作組(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樓之3)。
🔵聯絡E-Mail:dz_wymm@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 報名方式(線上報名或紙本寄送擇一):
1.透過線上報名,請於113年7月26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及自傳),上傳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PDF檔案(請將附件合併成1份PDF檔後上傳,不可超過10M,無則免附),完成後勾選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處得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或未於系統線上報名者,恕不受理報名。
2.以紙本寄送,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於113年7月26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10038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2樓之2人事室張主任收(請註明應徵職務代理人),逾期恕不受理。
(二)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本次公開甄選,得視情況酌增列候補名額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
(四) 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社工組顏組長(電話:02-2858-1081轉分機561)。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人事處
🔵人員區分:人事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或晉升薦任官等訓練及格,並具有本應徵職缺之法定任用資格,且至報名截止日止無限制轉調情形。
(二)最近3年考績(含另予考績)須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且不得連續2年考列乙等。
(三)具有1年以上人事行政工作經驗(包括專任、兼任及兼辦):
1.專任:係指於政府機關或學校擔任人事行政職系職務並經銓敘部銓敘審定者,或非經銓敘部銓敘審定為人事行政職系,惟經服務機關或學校指派全時於人事機構辦理人事行政工作者(例如占服務機關學校職缺,派在人事機構服務)。
2.兼任(辦):係指經政府機關或學校指派於本職外兼任(辦)人事行政工作。
(四)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現敘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五)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等情事。
🔵工作項目:
綜理人事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南港區舊莊國民小學人事室(臺北市南港區舊莊街一段100號)
🔵聯絡E-Mail:be2950@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派令、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3年7月18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管理科王小姐收,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7710;傳真:(02)2727-823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1樓南區】。
(三)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通知面談;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退還。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同稽徵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同稽徵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1.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畢業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營業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書記)。
3.月支薪酬:新臺幣29,700元整(22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6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3226)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4【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同稽徵所】陳動一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585-3833分機60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