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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事

🔵職稱:幹事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3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一)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且具公務人員委任第三職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且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具工作熱誠、品性端正、負責盡職及溝通協調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業務需要執行職務輪調分配及調整者。
(四)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籍須滿10年以上。
(五)需具備電腦(Word、Excel及Internet)網路操作能力。
🔵工作項目:
(一)承辦總務處相關業務(財產及物品管理、小額及勞務採購、場地租借管理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須配合學校需要,進行職務分配及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110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捷運松山新店線小南門站旁)
🔵聯絡E-Mail:t492@st.nmjh.tp.edu.tw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3年7月22日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連同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依順序將身分證正反面、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其他證書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初審合格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 (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本校得予從缺。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電子郵件報名:填妥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彩色照片),連同應繳交證件,掃描合併為1個PDF檔,於113年7月22日下午5時前將檔案寄至信箱t492@st.nmjh.tp.edu.tw。或自即日起至 113年7月22日前將報名表連同應繳交證件寄送本校(100006臺北市中正區廣州街6號,臺北市立南門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身心障礙幹事甄選報名資料」,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三)聯絡電話:報名事宜02-23142775分機372人事室馬小姐;工作內容事宜:02-23142775分機361總務處陳主任。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專員

🔵職稱:專員
🔵徵才機關:銓敘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財稅金融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5
🔵資格條件:
公務人員已合格實授薦任第七職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之一,且具有下列資格條件者: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財政、稅務、金融、經濟、財務管理、風險管理、科技管理、企管、商學、會計、統計、精算、保險、國貿等財經相關系所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乙等)以上考試之財稅金融或會計審計等相關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於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期限者)。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1年列甲等。
(四)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
(五)工作態度主動負責,具有溝通、協調、分析及執行能力,並具備團隊合作精神,文案撰稿能力佳。
(六)具備下列條件者優先考量(請檢附證明文件):
1、具退休基金監理或管理經驗。
2、具證券、銀行、保險、會計或資訊處理經驗。
3、取得專業資格、證照或證書(證券分析師、會計師等)。
4、通過證券、期貨投資等相關測驗(證券營業員等)。
5、通過全民英檢初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英語能力檢定。
6、曾撰擬相關研究報告、期刊專文等。
🔵工作項目:
退撫基金、退撫儲金或公保準備金之監理等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請至本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公告資訊/人才招募線上報名之本公開甄選項下「我要報名」填寫簡歷資料,另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A4直式橫書,並填寫聯絡電話)暨考試及格證書、學歷證件、最近一次審定函、最近一次派令等相關資料影本(外文資料均請附中譯認證資料),以A4規格裝訂,於113年7月25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財稅金融職系專員),逕寄116204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2號銓敘部人事室李先生收,逾期、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82366818。
(二)甄選及評比方式:依公告之資格條件採書面初審,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就儀態、見解、思考邏輯、發展潛力、服務觀念、專業知能等予以考評,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所送資料不予退還;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至多增列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助理員

🔵職稱:助理員
🔵徵才機關: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系:社勞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具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二、具社勞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具委任第4職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如錄取人員具薦任第6職等任用資格,屆時將以薦任第6職等進用)。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四、工作勤奮負責,具服務熱忱、公文寫作能力及電腦操作與資訊處理能力。
五、具備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等相關勞工法令知能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4號【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普通事故給付組】
🔵聯絡E-Mail:18135@ms.bl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22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及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二、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逾期及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
三、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亦得視甄選成績不足額錄取。
※聯絡方式:02-23961266#2901謝小姐(人事法規)
02-23961266#1572 曾小姐(工作內容)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主任

🔵職稱:主任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動物園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薦任第7職等
🔵職系:電機工程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學歷。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者,或經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且無特考特用之調任限制。
三、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陞任情事,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
五、具備實際從事機電設備維護、委外維護履約管理經驗、採購證照者尤佳。
六、具 Word、Excel、Powerpoint 等電腦文書系統操作能力。
七、具英檢初級以上或其他英語測驗相當等級合格證明尤佳。
八、未曾受懲戒、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工作認真、具服務熱忱,身心健康者,並需配合於假日出勤。
🔵工作項目:
一、綜理督導機電室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立動物園(臺北市文山區新光路二段30號)
🔵聯絡E-Mail:bk0132@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者:
(一)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7月21日(星期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並將下列資料正本掃描為同1份PDF檔後上傳系統。
1. 身分證正反面
2. 近3年考績通知書
3. 公務人員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現職最近一次銓審函
4.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
5. 最高學歷證書
6. 其他佐證資料
(二)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3年7月21日(星期日)前將上述文件及公務人員履歷表掃描為同1份PDF檔案寄至人事室承辦人信箱(陳小姐,電話:02-29382300分機131,電子郵件:bk0132@gov.taipei)。
(三)本次甄選採線上應徵方式,文件不齊恕不受理報名。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三、本項甄選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交通部航港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兵役:男性須役畢或依法免役。
(四)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五)專業能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PowerPoint、Word、Excel等)。
(六)其他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七)歡迎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朋友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一)商港區域污染防治業務。
(二)商港區域統計資料彙整。
(三)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106248)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3段1巷1號8樓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
🔵聯絡E-Mail:yclin04@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3年7月19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自實際僱用之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到職前1日止。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7,800元。
(五)本職缺歡迎身障朋友報名,另本職缺有急迫用人需求,如經甄選通過者經通知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六)聯絡電話:02-89788032人事室。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科員

🔵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市場處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5等280薪點(折合薪資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含)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者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形之ㄧ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綜合一般行政事務執行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捷運北門站3號出口,永樂市場6樓)
🔵聯絡E-Mail:qr0750@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或線上報名,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檢附下列資料(請彙整成PDF檔,並依序檢附,如資格不符、或表件錯誤、不全,視同不合格件處理):
1.甄選報名表(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工作經驗務必填寫完整、專長興趣及自傳)、面試人員切結書,請至本處首頁/最新消息下載(或臺北市政府人事處/求職徵才專區查詢該筆職缺訊息下載)。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資料影本。
於113年7月18日前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市場處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及履歷上註明應徵秘書室約僱科員(A600100)。
二、本處得視業務需要,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工作內容如有疑義請電洽02-2550-5220#2011葉股長;徵才過程問題請洽人事室02-2550-5220#2701趙小姐。
三、約僱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人員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114年1月23日);但約僱原因消失時即應解僱。僱用報酬:每月以280薪點核支(每薪點依行政院規定以135元計算合新台幣37,800元整)。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錄取資格。
五、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處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