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約僱技佐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A610080,新臺幣37,800元(280薪點)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Excel、Word電腦軟體操作能力並熟悉電腦文書處理作業。
三、精通公文並熟稔政府公文系統使用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噪音管制及輔導改善相關業務。
二、噪音管制區公告檢討、劃定及圖冊編製相關業務。
三、辦理振動管制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聘僱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3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7樓東北區(空污噪音防制科)
🔵聯絡E-Mail:uw1528@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聯絡人:羅小姐,電話02-27208889分機7206)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7月22止(以系統報名時間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三、報名應繳證件:
(一) 最高學歷證明
(二)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歷並須依教育部訂頒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認)證;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四、報名表件初審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口試,故請提供可聯絡報名者本人之電話,如無法聯繫,視同棄權;資格不符、上傳資料有誤、不齊或未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則不予受理報名。
備註
一、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錄取者將另以電話通知,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二、面試經錄取者,配合市府門禁管制作業設定,報到當日請自備悠遊卡,俾利後續辦理設定事宜。
三、本次甄選擇優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10-臺北市
副處長
🔵職稱:副處長
🔵徵才機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簡任第11職等
🔵職系:人事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6
🔵資格條件:
經審查符合下列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一、國內外研究所以上畢業,且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
二、現任或3年內曾任人事機構簡任第10職等至第11職等處長、主任1年以上。
🔵工作項目:
襄助處長、督辦人事行政之綜合規劃等相關業務執行、擬議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2號11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
🔵聯絡E-Mail:courage@dgpa.gov.tw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3年7月16日(星期二)前,登入本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將下列基本資料表及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上傳,未於期限前完成者視同未報名,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一)基本資料表 (word檔請傳至courage@dgpa.gov.tw)
檔案請至下列網址下載
https://world.dgpa.gov.tw/etsr/dgpa001/002.doc
填寫範例請至下列網址下載參閱
https://world.dgpa.gov.tw/etsr/dgpa001/001.doc
(二)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
二、聯絡電話:汪小姐(02)2397-9298分機134。
備註:
一、應徵人員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及至公告截止日無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二、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或測驗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測驗方法採筆試或口試等方式,於本總處通知當事人面試或測驗時間時告知。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法務部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法制
🔵正取:2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2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法律系所畢業或法制類科考試及格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律師考試及格。
(二)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及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須具3年以上考績,且最近3年考績需1年列甲等,2年列乙等以上。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熟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Word、Excel、PowerPoint等)與利用電腦或網際網路進行文件編製等處理能力
(六)具法制業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平復司法不法、行政不法及識別與處置加害者之轉型正義業務。
(二)辦理兩公約人權相關業務。
(三)辦理行政院暨各部會及本部各單位之法制協助作業。
(四)辦理本部管轄之訴願案件。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法務部法制司(臺北市中正區信義路一段3號)
🔵聯絡E-Mail:peiyu412@mail.moj.gov.tw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限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下列步驟完成線上報名、履歷建置及資料上傳(請勿寄送紙本資料):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2、「確定」應徵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部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調閱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3、為確保資料正確性,甄選過程中所使用之履歷表一律由本部透過事求人系統產製(應徵者自行上傳之履歷表將不會被使用),該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部分(即自傳),請至「MYDATA系統」「求職」「簡要自述維護」中登打(如有操作問題,請洽該系統客服人員),自傳空白者視為資料不全,資格不符。
4、可上傳語文檢定及專業證照等相關證明(並建議於簡要自述中摘要說明),因事涉申請人調任權益,並請於報名前先行確認具該職系之任用資格(如有相關權責機關具該職系之證明文件亦請檢附),本部初審時,對履歷資料如有疑義,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應徵者於規定期限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未依限提供者視為資格不符。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視需要另擇期面試或業務測驗,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4名,候補期間5個月。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電子公布欄公告https://www.moj.gov.tw/2204/2645/2694/2695/。
(四)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191-0189轉2723林小姐。如有工作項目等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2)2393-5350轉202蘇科長。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臨僱管理師
🔵職稱:臨僱管理師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地政局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職務列等:310薪點(月支薪41,850元)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1
🔵資格條件:
(一)地政、都市計劃、法律、公共行政、財稅、新聞等相關系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具地政相關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公文處理、影音剪輯及MS-Office常用文書軟體操作能力。
(四)具工作熱忱、細心勤慎任事態度及溝通協調才能,能配合業務需求加班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督導土地開發總隊辦理區段徵收相關業務。
(二)區段徵收業務宣導及企劃行銷相關業務。
(三)區段徵收舊案保管款清理及核發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北區
🔵聯絡E-Mail:oa-1051@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網路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登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工作期許、自傳等),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訓練或實務經驗證明影本上傳為附件。
(二)E-mail報名者: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前開表件電子檔Email至oa-1051@gov.taipei(紙本恕不受理),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科臨僱管理師」,並以電話確認承辦人是否收到電子郵件。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正取1名(310薪點,月支薪41,850元),得候補1名;進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聯絡電話:02-27287329洪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工友
🔵職稱:工友
🔵徵才機關:勞動部
🔵人員區分:工友
🔵職務列等:
🔵職系:無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802
🔵資格條件:
中央機關學校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工作項目:
勞動福祉退休司公文傳遞及收發作業、一般事務性工作(如:辦公室清潔與維護、會議茶水準備、事務機耗材請領與管理等)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辦公地點鄰近行天宮捷運站,交通便利)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勞動部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公布欄,下載勞動部工友甄選簡章及履歷表,檢附下列(一)~(四)證件,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前以掛號(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郵寄「1044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07號11樓 勞動部秘書處管理科」收,並於信封加註「參加工友甄選」。
(一)填寫甄選工友履歷表,貼妥2吋半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最近5年考核通知書影本。
(四)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資格條件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並依本部通知日期到職任用,另視甄選結果酌增列為候補人員,期間6個月;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薪資待遇:月薪新臺幣28,360元~35,430元整(依全國軍公教待遇支給要點及工友管理要點與行政院112年12月27日院授人綜字第1121002468號函等相關規定核給)。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衛生行政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25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公、私立大專以上畢業。
2、 具本職缺職等職系任用資格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至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之限制,以及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 規劃及辦理醫務行政業務與行政法規作業。
2、 研擬推動各項整合性照護計畫及分析醫務行政統計。
3、 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
🔵聯絡E-Mail:A110990@nhi.gov.tw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3年7月2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簡要自述不得空白,並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1筆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現職非本職缺職系者,請另檢附曾經審定符合本甄選職缺職系任用資格之銓審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二、非現職人員如無法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並請親自簽名) 及上開說明1至5項等證件影本,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達「106211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140號9樓,人事室高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醫務管理組衛生行政職系科員職務(公告編號:2024218)」。
三、逾期者恕不受理,如欲確認是否完成應徵,請洽本署人事室高先生 (02-27065866轉2385)。
四、合則約談(本署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本署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本次公開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