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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大安分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1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助理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3,750元整(25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6207) 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二段86號4、6、7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大安分局】童淑秋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58-7979分機317。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科員

🔵職稱:約僱科員
🔵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280薪點,約新臺幣37,800元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9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工作項目:
(一)施政計畫年度施政重點、綱要擬定、績效報告綜整及研析。
(二)跨域合作、民調及市政滿意度相關研考工作。
(三)籌辦年度說明會及社福綜合性參訪。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綜合企劃科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6樓東南區)
🔵聯絡E-Mail:hydekid@gov.taipei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自傳)、學歷證明文件(外國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並加附經認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與資格條件相符之證照或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訓練或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中文譯本)等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請合併成1份PDF檔上傳),於113年7月19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二)未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而僅以紙本或電子郵件投件或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得增列備取1至2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代聘僱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投件如有疑義,請撥電話:02-27256982洽詢人事室黃先生,詢問相關業務問題請電洽社會局綜合企劃科許育紋股長 (電話:市民熱線1999,外縣市改撥02-27208889轉分機1630)。
備註:
(一)進用期間:實際到職日(預計113年7月19日出缺)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3年底)。
(二)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限屆滿或原因消失即應無條件解僱。
(三)本職缺工作內容得視實際業務需要酌予調整,本項工作需熟悉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及網際網路操作,以有政府部門行政經驗者優先。
(四)本職缺薪資為280薪點(新臺幣37,800元),如獲錄取,請自備悠遊卡以利門禁設定。
(五)履歷表可不貼照片,惟面試時需檢附個人照片證件供面試人員進行身分確認。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2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綜合行政組)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綜合行政組)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邏輯思考清楚,具工作熱忱,熟稔公文寫作、文案撰寫,文筆流暢且具備溝通協調能力;任事積極負責,並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3.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軟體(如:ODF、WORD、EXCEL、POWER POINT等),具繪圖美編(如:illustrator、photoshop等)及影片製作能力尤佳。
4.具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綜合行政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5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臺北市萬華區中華路一段2號【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綜合行政組】何欣靜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311-3711分機193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信義分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信義分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1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綜所稅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5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17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10038) 臺北市信義區福德街86號5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信義分局】張富傑課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720-1599分機60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約僱職務代理人(中南稽徵所)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中南稽徵所)
🔵徵才機關: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務列等:
🔵職系:
🔵正取:1
🔵備取: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2~113073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或高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擔任擬任職務相當工作合計滿2年以上者。
2.熟諳電腦文書能力(LibreOffice及中文打字)。
3.具稅務機關綜所稅扣繳業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如具以上條件請檢附相關證明影本俾利審查)。
🔵工作項目:
1.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該職缺人員回職復薪前一工作日止。
2.工作內容:稅務機關稅務相關工作(代理稅務員)。
3.月支薪酬:新臺幣37,800元整(280薪點,折合率每點新臺幣135元,惟該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調整)。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1-5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113年7月31日前將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送(104272)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19號1-5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林世卿股長收,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聯絡電話:(02)2506-3050分機3200。
2.繳驗表件如下【請以A4紙張影印1份裝訂成冊】:(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身分證影本。(4)工作經歷證明影本:載明服務起迄日期及任職部門或職稱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影本,未附者經歷部分不予計分【勞保投保證明非屬正式服務證明不列入評分依據】。
3.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恕不退件。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3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科員

🔵職稱:科員
🔵徵才機關:交通部觀光署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正取:1
🔵備取:1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711~1130715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二)據教育部採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
(三)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優先,具辦理專案計畫執行及列管經驗者尤佳。
(四)富溝通協調能力與高度服務熱忱,熟悉政府採購法令,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五)具全民英檢或其他語言取得相關機構認證或檢定資格者尤佳。
(六)工作積極、態度熱誠,具良好學習能力。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花東基金補助計畫、公務出國報告及雙語國家政策管考。
(二)為民服務、政府服務獎相關參獎事項。
(三)交通年鑑、立法院施政報告彙編。
(四)重要政策文稿彙編及簡報製作。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
🔵聯絡E-Mail:nunu8819@tad.gov.tw
🔵聯絡方式: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派令、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任交通事業機構人員請繳交現任工作證明書)等】完整上傳。
(二)資料不全、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聯絡電話:02-23491500#8111 高小姐。
🔵職缺類別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
🔵應徵者履歷調閱方式:1=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2=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3=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